我把自己的公共表达和记录比作是在当裸体模特。
在一个画室里,我静静地躺在那里,自如地伸展身体,如实做我自己,呈现给我面前的画家们。他们用画笔画出不同角度的他们眼中的我,有时作浓墨重彩的油画,有时是铅笔勾勒的光影轮廓,有时是用水彩表达意象。
但无论是什么绘画风格,什么绘画形式,我都很庆幸在这个观看距离里,有这么多人,以一种认真的、有审美的姿态去观察,观察面前的这个具体的生命,并且勾勒出不同的角度。
如果他们能额外发现我的美,我会很开心。我会觉得这世间有人比我自己看到更多角度很好,比如发现了我很娇俏的腰窝,很好的比例和身材,很流畅的腰线。
那如果画着发出一声赞美,我会觉得蛮好的,我的一个面相或者幻象被捕捉到了。如果能再认真看去,看到这具肉体,看到我平和的心性和性格,甚至看出更本质的东西,我会更加高兴和愉悦,感慨原来我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可以穿透这副皮囊被看见。
但如果走过路过的人,只是浅浅地瞟了一眼,便把我这个存在本身和这种展示与分享本身当作是“晒”,当作是傲慢,当作是淫秽,当作是不洁,做道德评判、价值评判、是非评判,甚至发散开来做不必要的联想,咒骂、喊打喊杀的,比如把这当作情色,比如荡妇羞辱,比如把我当作不洁的象征,或者去把我的存在本身就关联起我没有做过的事情,充满更灾难化、更不洁的想象,那我只会表示遗憾,遗憾你们看了半天只看到这些。
我更会对有些人表示可怜,可怜他只懂、只能看到他以为的东西,可怜他只能看到他心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