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岳父鸣不平,他竟然没有怨言 1960年初,我岳父在沈阳军区炮兵政治部

木鱼有牧渔 2026-05-27 12:09:02

我为岳父鸣不平,他竟然没有怨言 1960年初,我岳父在沈阳军区炮兵政治部组织处任助理员,授大尉衔。后来按炮兵首长要求,我岳父来到大连金县董家沟高炮74师某团57高炮连下连当兵(列兵),后代理连队指导员。由于他在下连队当兵期间,连队发生了重大事故,我岳父被转业,回到了家乡沈阳市,后来随我岳母落户大连市中山区。 岳父下连当兵一切安顺,后来平静的生活被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所打破。岳父连队装备的是57高炮,当年连队是全训年。有一天在行军途中,一台价值20多万元的指挥仪车(我不知道具体叫什么名字),因司机操作不当,指挥仪车翻到深沟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并且使训练任务受到严重阻碍。不久,我岳父被召回炮兵机关,紧接着就收到上级的转业命令(通知)。本来我岳父下连队当兵锻炼,是因为没有基层工作经验,如果下连一、两年一切顺利,回机关后职务会得到晋升的,结果因这起重大事故,让我岳父在30岁左右就转业回家了。 我为岳父“鸣不平”,处罚过重。连队发生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是因指挥仪车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他应负主要责任,我岳父只是连队代理指导员,整个训练活动由连长组织实施,我岳父并没有直接参与,但最后却承担了如此沉重的责任后果~打包转业回老家。上级按规追责,是因为你是连队主要领导(连长也受到处罚)。我觉得,上级的处罚对我岳父来说很冤,也很重。我曾问岳父:“发生这起事故后领导找你谈话时,你有辩解吗?”“没有任何个人意见和要求。”我岳父一脸平静地说。“那个时候,对发生的问题没有申诉和上访的,组织找我谈话时,我只有一句话:坚决服从组织的意见!”我觉得,那个年代的人那声“服从”,既有信仰的纯粹,也有时代的沉重。如今回望,应珍视其纪律中的责任感,而非简单褒贬。‌‌ 图片一,我岳父下连当兵的57高炮连; 图片二,岳父(左1)下连当兵时的照片; 图片三,岳父授炮兵大尉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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