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讯!7月1日起,超龄打工人终于被国家看见了! 5月25日,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

乔老二啊 2026-05-26 10:17:53

大喜讯!7月1日起,超龄打工人终于被国家看见了! 5月25日,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规章,白纸黑字写明: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在这之前,这个群体的处境确实尴尬。过了退休年龄继续打工,法律上算啥?在很多地方,超龄用工被简单归为“劳务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法》里那些保护条款,很多时候用不到他们身上。 翻看过去的司法判例,会遇到一个刺痛人心的词:“主体不适格”。桐庐有个张师傅,2019年入职当地一家鞋业公司。 2024年8月在操作机器时右手被卷入,导致手指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人社部门认定这属于工伤,可当他去申请仲裁时,得到的回复却是“主体不适格”,申请直接被驳回。 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超龄劳动者维权确实面临依据不明、渠道不畅的困境。 但从下个月起,情况会有变化。这部新规的厉害之处在于,它不看别的,就看劳动事实。 就算没签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只要你确实在干活,拿报酬受管理,用人方就得保障你的基本权益。 具体有哪些保障?条文写得明明白白: 先说大家最关心的工伤。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这笔钱个人不用掏。 以前不少超龄劳动者出了事只能自己扛,有的老板还会以“你们又不算正式员工”为由推脱。 新规实施后,类似的事可以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 工资这块,新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至少每月发一次,必须是现金或转账,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来抵。 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方面,新规规定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 毕竟身体不像年轻时候能扛,这条规定确实有实际考量。 还有一项很多人不了解的规定:必须签书面用工协议,把工作内容、报酬、工伤保险这些事项白纸黑字写清楚。 以后谁再拿一句“你又不是正式工”来敷衍,可以直接拿协议说话。 如果你家正好有退休后还在干活的父母,下个月可以提醒他们留意两件事: 一是单位有没有签书面协议。 二是工伤保险有没有缴上。 以前发生纠纷只能走民事诉讼,耗时长、举证难。 新规将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范围,维权路径清晰了很多。 这则新规真正想解决的问题,往大处说是——劳动者权益不应因为年龄到了就凭空消失。 那些退了休还在工作的人,不管是小区门口的保安、写字楼的保洁,还是返聘的技术师傅,他们也在认真干活,也应该被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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