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报道,一家三口合计打赏主播650万元,事后反悔竟想甩锅给未成年女儿,谎称是孩子私自操作,想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把钱要回来,法院查明打赏账号主要由父母实际使用,甚至起诉期间还在继续充值,最终驳回全部退款请求,网友调侃:“想蹭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便宜,结果把自己蹭进去了,这波属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家三口沉迷网络直播,两年内合计打赏主播650万元,事后心生悔意,竟试图将全部责任推给17岁的女儿,谎称巨额打赏是孩子私自操作,想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把钱要回来。 2026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彻底戳穿了这家人的谎言,驳回其全部退款请求,这起案件始于2024年4月,当时17岁的张小丽(化名)以原告身份将某短视频平台诉至法院。 她声称自己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号注册3个账号,瞒着家人充值310余万元打赏主播,她认为自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巨额消费未经监护人同意,要求平台全额退款。 然而平台核查流水后发现,3个账号实际充值金额并非310万元,而是560余万元,进一步溯源同一登录设备,发现还有一个父亲实名账号,额外充值90余万元,四个账号总消费金额高达650余万元,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以来标的额最高的涉网未成年人案件。 庭审中母亲坚称对打赏一事毫不知情,但法院调取的证据直接戳穿了谎言:消费过程中,平台多次触发人脸识别核验,父母二人累计刷脸超过20次,这意味着他们不仅知情,还亲自参与了充值操作。 更具说服力的是涉案账号的评论区充斥着成年人生活痕迹,如“朝九晚五上班”“开车回家怕扣分”“要养儿子女儿”等,完全不符合未成年人语境,最令人震惊的是账号曾直白留言:“等下我去申请未成年人退款,用个未成年人申请,造假”。 更离谱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这家人仍未停止打赏行为,其中一个账号继续大额充值16万余元,进一步证明账号由成年人实际掌控,法院最终查明四个账号中,母亲是三个账号的实际使用人,父亲是另一个账号的实际使用人。 所谓“女儿私自操作”的说法毫无证据支撑,法院审理认为未成年人网络冲动消费受法律保护,但成年人恶意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将自身消费甩锅给孩子的行为,不应得到支持。 原告无法举证证明650万元打赏均为女儿未经同意所为,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此事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 网友纷纷调侃:“想蹭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便宜,结果把自己蹭进去了,这波属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少网友认为,这家人的行为是对法律善意的恶意透支,既浪费司法资源,也损害真正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的权益。 近年来未成年人打赏退款案频发,本是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却被少数成年人钻空子,他们自身沉迷直播打赏,挥霍巨额财产后反悔,便想方设法甩锅给孩子,试图挽回损失,这种行为不仅违背诚信原则,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这起650万元打赏案,给所有试图钻法律空子的人敲响警钟: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纵容成年人的贪婪与失信,任何试图欺骗法律、转嫁责任的行为,终将被戳穿,最终付出代价的还是自己。 信息来源:2026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案件,中国青年报、上观新闻、新民晚报等权威媒体同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