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命比人命更贵?河南汝州,男子养了一条捷克狼犬,用铁链拴在在开放式窑洞。某天,狼

韩胤案件 2026-05-20 17:20:14

狗命比人命更贵?河南汝州,男子养了一条捷克狼犬,用铁链拴在在开放式窑洞。某天,狼狗挣断铁链跑出去,将一2岁女童咬伤后,拖回窑洞活活咬死。男子84岁的母亲发现后,只找了一块破布盖在女童身上,孩子被找到后,甚至部分器官缺损。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害两岁女童的近亲属,竟然在收了狗主人的25万后表示谅解。此事引众多网友质疑:25万的赔偿金额,“狗命比人命更重”,引发公众不解和愤怒。 2025年3月,毛某义从王某某那里弄来一条捷克狼犬。 捷克狼犬具有攻击强的特点,很多城市直接列入禁养名单。 毛某义明明知道,但还是把狗养在自家墙外的废弃窑洞里,就靠一根铁链拴着。 窑洞外没有任何隔离,和能阻挡狗进出的院墙和房门。 而且狼狗凶很疯狂,曾多次挣断铁链跑出去过,毛某义把狗找回来再拴上。 没有想办法加固或者改造,也没有考虑过换地方。 2025年12月,毛某义因为要跑大车拉货,就把狗交给他84岁的老母亲李某某喂食。 一个80多岁的老人,一条反复挣脱的烈犬,这种组合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12月4日11点左右,2岁女孩张某某在老远的地方玩耍,被这条捷克狼犬盯上了。 狼犬又一次挣脱了铁链,冲上去咬住这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把她拖回了窑洞。 没人看到,窑洞内发生了怎样惨烈的一幕。 等李某某回家,发现狗正撕扯一个孩子,孩子已经血肉模糊。 这个84岁的老人,竟然超出了正常人的思维,她只找来了一块破布盖在孩子身上,然后就直接回家了。 没有呼救,没有报警,没有试图通知任何人。 直到当天2点左右,女童的家人发现孩子不见了,开始寻找并报了警。 警方在毛某义家北侧水泥地西北角,找到了2岁女童张某某。 令人极度痛心的是,孩子早就没有任何生命体征了! 法医鉴定结果:动物撕咬造成面部、颈部软组织及部分器官缺损,引发外伤性休克死亡。 这条肇事捷克狼犬,站立高度58cm,体长82cm,体重24.5公斤。 而它面对的是一个2岁大的孩子。 法院一审,毛某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附带民事部分赔偿。 狗主人之所以仅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还缓刑4年。 是因为他和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 让人无法理解,被害人近亲属,仅收受赔偿金25万元,就对狗主人表示了谅解。 一个两岁孩子的生命重要,还是一条狗命更重要?争议,就从这里炸开了! 河南,一狼狗咬死路人的案子,最后判了6年6个月实刑,是本案刑期的2倍多。 广州,比特犬在电梯里咬死10岁女童,犬主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无期。 而本案呢?毛某义明知是禁养烈犬,明知道狼狗多次挣脱铁链,还把看管责任甩给一个84岁的老人。 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过失,这是一种故意放任。 法律界有人讨论,毛某义这种行为,更应该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 25万的赔偿金额,更是把公众情绪点炸了! 2021年,成都金毛犬咬死2岁女童案,民事赔偿是148万。 有人嘲讽说,北京毒死9条宠物犬的投毒者,都被判了4年刑期,比毛某义还重。 “狗命比人命更贵”?这句话虽然难听,但数字摆在这里,你怎么反驳? 那个84岁老人,发现孩子被咬得面目全非后,用一块破布盖上就回家的细节。 也成了压垮很多人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人们认为,这根本不是年龄问题,这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哪怕只是喊一嗓子、敲一下邻居的门,这个孩子都有可能被及时送到医院,也许还有救。 她没有,她选择的是一块布。 狗主人毛某义,有盗窃罪前科、被劳动教养过。 这样的人,违规饲养烈犬,却没有受到更严厉的惩戒,也引发了质疑。 这个案子暴露出的最大问题,其实是农村烈犬管理的真空。 城市里养个狗要办证、要打疫苗、大型犬烈性犬有严格限制,但在农村,谁家养个什么狗基本没人管。 25万买孩子一条命,让人细思极恐。 根据《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毛某义明知捷克狼犬喜欢攻击,却将看管责任交给84岁老人。 最终导致女童被咬死亡,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上述条款,无论毛某义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看着挺硬,但落到农村,往往是出了人命才会有人过问。 80多岁的老人,已经发现狗拖回孩子撕咬,却用布盖住孩子,这分明是故意置人命不顾。 难道因为年龄大了,就可以对一条小小的生命不用负责吗? 一个惯犯,出来以后又犯下如此罪行,纵容狗伤人害命,竟然被判缓刑。 给他机会?谁给一个孩子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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