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问题的人。”广西桂林,5月4日,女子在桂林看超级Live

蜜蜂说社 2026-05-10 07:14:30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问题的人。”广西桂林,5月4日,女子在桂林看超级Live演唱会,发现座位很脏,自己清理了之后,体验感很差,就在当地两个社交平台吐槽了这件事,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意见,却被当地文旅官方账号“拉黑”了,女子想不通的是,这也不是太严重的事情,自己提醒只要重视一下即可,有必要把自己“拉黑”吗?女子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希望对方道歉。 今年5月4号桂林那场超级Live演唱会,好多歌迷提前大半个月就抢票,就盼着到现场好好嗨一场。 女子那天特意提前半小时到场,顺着门票找着座位刚要坐,当场就皱了眉:座椅面上蒙着一层灰,边缘还沾着干掉的饮料黏糊糊的,座椅缝里还塞着上个场次观众扔的薯片袋、糖纸,明摆着散场之后保洁根本没认真打扫,就是走个过场糊弄事。 她也没找工作人员闹,自己从包里掏出半包纸巾,擦了座椅擦扶手,折腾了快十分钟才勉强坐下,可整场演出不管是听歌还是跟着互动,总觉得屁股底下黏糊糊的,手里碰着扶手也别扭,本来满分的观演体验,硬生生因为这点卫生问题打了个对折。 散场回家之后她也没想着要找谁要说法,就是在本地两个生活号下面随手留了两条评论,说这次演唱会场地卫生实在不太行,后面再有活动能不能提醒保洁多上点心,给观众个干净的座位,话里半点火气都没有,就是个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提醒。 结果过了没两天她刷本地文旅的官方账号,想看看最近还有什么新活动,点进去才发现自己居然被拉黑了,内容看不了,评论也发不了。 她对着手机懵了半天,来回翻了自己之前的发言,既没造谣也没说脏话,就是实话实说提了个小意见,怎么就落到被官方账号拉黑的地步? 这两年桂林为了搞文旅花了不少心思,又是做推广又是办活动,口口声声说要重视游客体验,要听大家的真实想法。 结果真有老百姓提了点实在问题,不想着怎么解决卫生问题,反倒先把提意见的人拉黑,这不就是典型的“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问题的人”吗? 其实场地没打扫干净本来就是个芝麻大的小事,真要是官方刷到了吐槽,出来说一句“我们已经记下问题,下次一定督促场地整改”,大家看了都得说句态度好。 结果现在反倒搞一言堂,听不得半点不一样的声音,比座位脏这件事寒心一百倍。 现在这个女子也没别的要求,就觉得自己没说错话,希望文旅那边能给个解释,把拉黑的操作取消,再道个歉。 这点要求真的一点不过分,毕竟想把文旅做好,靠的从来不是捂嘴遮丑,而是能听得进去真话。 要是连这点小意见都容不下,就算办再多演唱会、投再多宣传,游客来过一次受了委屈,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这事情就是典型的“好心提意见反倒吃了闭门羹”,换谁遇上都得窝火。 当地这些年铆着劲搞文旅,又是办活动又是搞宣传,本来大伙都看着挺好,结果在这么点小事上栽了跟头,实在是不值当。 你想啊,场地卫生没做好本来就是个小问题,观众没吵没闹,只是客客气气提个醒,正常来说相关部门看到了要么认领问题说下次改,要么转给场地运营方督促整改,多大点事? 结果倒好,不去解决卫生的问题,先把提问题的人给拉黑了,这不就是典型的“捂盖子”思维吗? 其实文旅口碑不是靠“听好话”堆出来的,是靠实打实解决观众、游客的每一个小问题攒出来的。 大家愿意提意见,本质上是还对当地有期待,要是连这点善意的提醒都容不下,以后谁还敢说真话? 办再多活动,观众去了体验不好,回去一说,之前花再多钱做的宣传不也白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女子作为演唱会的消费者,客观反馈场地卫生问题属于合法行使监督建议权,文旅官方账号的拉黑行为实质上阻碍了消费者正常行使法定权利,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政务账号倾听公众诉求的定位。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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