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为人父,”广州佛山,女人婚后怀孕,以为会得到丈夫的善待,却被男人无缘无故的开始家暴,她善良的以为孩子出生,为人父的男人总会改变,结果孩子出生后更加的变本加厉,常常威胁女人,在女儿2个月大时,女人只不过花了10分钟去了一趟洗手间,让男人照顾一下孩子,出来却发现孩子已经窒息而成为脑瘫,当初报警,又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如今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人却跑得无影无踪,没有抚养费,没有康复费,为了身上掉下来的肉,女人为母则刚,但是更希望男人出来承担该有的责任。 这位女子的遭遇,任谁听了都要攥紧拳头。 当初结婚的时候,她满以为嫁的是能遮风挡雨的人,怀孕后更是抱着期待,觉得小生命的到来能让这个家更热闹,哪怕丈夫那时候已经开始动辄发脾气动手,她也总往好处想——等孩子生下来,男人当了爹,肯定就收心了,总得为孩子着想。 可现实给了她最狠的一巴掌。 孩子出生后,丈夫的脾气不仅没半点收敛,反而越来越暴躁,稍不顺心就摔东西,对着她张嘴就骂、抬手就打,有时候当着刚出生的孩子也丝毫没有顾忌。 她不是没想过走,可看着襁褓里软乎乎的小女儿,她总忍了又忍,想着再等等,等孩子大一点就好了。 那天的事她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 女儿才两个月大,她不过是肚子不舒服去趟洗手间,前后也就10分钟的功夫,临走前特意喊了丈夫照看会儿孩子,就怕孩子吐奶或者被被子捂住。 可等她从洗手间出来,就看见孩子脸憋得发紫,躺在床上一点动静都没有,丈夫就坐在旁边玩手机,连孩子什么时候被捂住了口鼻都不知道。 她疯了一样把孩子往医院送,最后救回来一条命,却成了脑瘫。 天塌下来也不过如此,她当时就报了警,可事发时家里只有他们夫妻俩,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是丈夫故意为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更让人心寒的是,出事没多久,丈夫直接收拾东西跑了,联系方式全拉黑,一分钱抚养费、康复费都没出过,就像这个家、这个生病的女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一边要打零工赚生活费、赚高昂的康复费,一边要时刻盯着孩子的情况,连睡个整觉都成了奢望。 身边人都劝她放弃,说一个女人带着脑瘫孩子这辈子都毁了,可她总说,那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不能扔下孩子不管。 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那个跑了的男人能站出来,承担起自己该负的责任。 哪怕不能搭把手照顾孩子,至少把该给的钱拿出来,让孩子能多做几次康复,说不定以后还有生活自理的可能。 这事最让人无力的地方就在这:女人拼尽全力撑着这个破碎的家,犯错的人却逃得无影无踪,连半点代价都不用付。 连对亲生孩子都能冷漠到这个地步,这样的人,但凡还有点良心,就不该躲一辈子。 这事看了真的让人堵得慌,就是有些人的责任感,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配不上。 当初要结婚生孩子的是他,真遇上事了跑得比谁都快,合着养家养孩子全是女人一个人的事? 很多人总说“为了孩子别离婚”“男人当了爹就成熟了”,可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的“变好”? 有的人生性就自私,没担当就是没担当,别说当爹,就算当爷爷他也改不了。 那些劝女人忍的,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刀子没扎在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有多疼。 你看这个妈妈,她忍了一次又一次,换来的不是丈夫收心,是孩子受重伤、自己被甩下烂摊子,要是早止损,说不定根本不会走到这一步。 还有个很现实的问题,现在对这种逃避抚养责任的人,约束还是太松了。 拉黑就能消失,一分钱不出也没人找得到他,等于犯错几乎零成本,最后苦的全是不走运的女人和无辜的孩子。 要我说,不能总让老实人吃亏,这种人就该被揪出来,该罚的罚,该强制出钱的强制出钱,不然下次还会有更多人有样学样。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本次案件中,丈夫对患病女儿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其逃避责任的行为已经违法,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康复费等必要费用,若判决后仍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