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贪婪惹的祸!”广东,一男子是超市配送员,他发现超市搞活动,新用户满49元减10元、满39元减10元,首单还免配送费!可把他乐坏了,他一下子买了30000多个虚拟手机号,领新人优惠券,2年骗超市41万元优惠补贴,和32万元配送费,让他赚麻了。结果乐极生悲,悲剧发生了。 温某,本来是某超市的线上配送员,每天跑单接平台派的活,赚的就是配送费。 这种工作有些辛苦,有单了,无论刮风下雨,他都要风雨无阻。 但吃得辛苦,也能挣到钱,起码养家糊口没问题。 可温某不满足,他无时无刻都在想如何发财,最后走捷径,只要有钱挣,哪怕走歪门邪道。 2022年的时候,温某发现,很多超市搞拉新活动。 啥叫拉新活动呢,就是新用户注册,就送两张满减券,满39减10、满49减10,首单还不用掏配送费,这钱全是平台补贴给用户和骑手的。 温某天天跟平台规则打交道,一眼就看出了这里面的空子,他立马心花怒放,在心里盘算起来。 要是能搞到一堆新账号,岂不是既能用优惠券低价买东西,还能自己接自己的单赚配送费? 说干就干,他先是在网上买了3万多个虚拟手机号,又下载了手机分身软件。 这样,他一台手机就能同时登好几个平台账号,批量注册成超市的新用户,把新人优惠券全领了。 就这样,他不用送单就拿到了配送费,然后再把优惠买的商品,便宜卖给别人,中间差价全落自己口袋。 他就这么干了2年多,温某光骗平台的新人补贴就有41万,加上空拿的配送费32万,一共套了73万出来,直到2024年8月,他才被超市发现报了警。 法院认为,温某这根本不是普通用户薅优惠券的正常消费。 他刻意隐瞒自己不是新用户的事实,批量注册虚拟账号骗优惠券,还填虚假地址骗配送费,从一开始就是奔着非法占有平台财产去的,完全符合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而且他骗的钱数额特别巨大,最后数罪并罚判了10年10个月,还要交4万罚金。 本来好好的配送员工作,就因为动了歪心思,后半辈子都搭进去了。 很多人平时都觉得抢优惠券、薅平台羊毛是小事,顶多算占便宜不犯法。 但其实,只要越过了线,用虚构身份、伪造事实的方式恶意套取平台补贴,那就不是占便宜,是骗钱。 尤其是像温某这样靠这个牟利,金额还这么大的,法律肯定不会轻饶。 这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醒,不管是消费还是干活,都得守着诚信的底线,别看着有漏洞就想钻,贪小便宜最后吃的肯定是大亏。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某虚构“新用户”身份,通过虚拟手机号批量套取平台补贴和配送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累计骗取73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法院判处其10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完全贴合法条中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