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确实离谱又解气:男子偷挖竹笋→自摔戳穿鼻腔→反告景区→法院判他全输。

历史人物民间故事 2026-05-04 22:02:07

这事确实离谱又解气:男子偷挖竹笋→自摔戳穿鼻腔→反告景区→法院判他全输 。 事件经过 - 时间:2026年4月,重庆某景区 。 - 男子刘某脱离游览步道,擅自跑进非开放竹林偷挖竹笋 。 - 离开时绊倒,笋尖戳穿鼻腔、鼻中隔骨折,住院9天,医药费26280元 。 - 刘某起诉景区,索赔3.6万元,理由:景区没把竹林围起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景区答辩 - 景区入口和沿途有游客须知,明确禁止采挖竹笋、野菜 。 - 受伤地点是非游览区,自然竹林不可能给每根笋装护栏 。 - 刘某系擅自脱线、违规进入,后果自负 。 法院判决(2026年4月终审) - 景区已设步道、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与警示义务 。 - 刘某完全自担过错:成年人擅自进入非开放区、违规挖笋 。 - 受伤后景区及时救助,无延误 。 - 结果:驳回全部诉求;诉讼费160元由刘某承担 。 法律要点(通俗版) - 景区安保义务是合理范围,不是“无限责任” 。 - 擅自进入未开放/非游览区、违规行为导致受伤,通常自担全责 。 - 《民法典》:公共场所管理人尽到安全与警示义务的,对擅自闯入者可免责 。 一句话总结:偷笋被罚又受伤,起诉景区反赔钱,法院判决没毛病 。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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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伊洛

伊洛

1
2026-05-04 23:06

敲诈勒索者,罚五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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