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强奸追杀女子称不再担心被报复#】#男子强奸又杀人案被害人回应#4月28日

中国新闻周刊 2026-04-28 16:31:33

【#遭强奸追杀女子称不再担心被报复#】#男子强奸又杀人案被害人回应# 4月28日,“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案被告人田永明被依法执行死刑。得知此消息后,见义勇为遇害者的儿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现在的心情如释重负”,将去父亲墓前告诉他这个结果,让其安心。#强奸出狱后又杀人男子被执行死刑# 另一被害人赵女士(即大嫂)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个结果对自己来说是一种交代,“他对我和家人的伤害太大,我伤心太深了。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不用担心他出来报复我了”。赵女士的儿子则表示,无法放下过去,“他对我父母身心的伤害无法弥补,需要时间慢慢淡忘”。 1996年9月,田永明强奸大嫂赵某某的恶行败露后,持刀欲将其杀害未遂,被判处刑罚。2002年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同年11月,田永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被田永明连续捅刺致死。随后,田永明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在潜逃20年后,田永明于2022年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4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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