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带7岁的儿子到某医学中心做鼻腔镜检查,不料,孩子因害怕拒绝配合,医生瞬间火冒三丈直接对孩子动粗,导致孩子颈部软组织损伤和皮肿。后经民警调解,医生当面道歉,但院方先是同意赔偿又出尔反尔,至今双方仍未就赔偿达成一致,事件曝光,网友炸锅了。 范女士家住上海浦东周浦,她7岁多的儿子患有鼻炎,症状加重后在公办医院治疗效果不佳。 今年3月份,范女士于是带着孩子去了某医学中心做进一步检查。 儿童鼻腔镜的管子又长又粗,大人看了都容易害怕,更何况一个7岁的孩子。 检查时,小男孩和医生反复拉扯抗拒,没想到医生当着范女士的面,直接()了孩子的脖子,还疑似扇了他2巴掌。 孩子当场被吓住,脖子立刻就红了,留下了明显的掐痕,之后才配合完成了检查。 回家后,范女士和丈夫看到孩子脖子上红肿的伤痕,又心疼又生气,决定找院方讨说法,随后报警维权。 民警给孩子开具了验伤单,报告显示颈部软组织损伤和皮肿。 之后在民警的调解下,涉事医生当面向范女士一家道了歉,承认是自己的责任,说:“确实是我个人的责任,结果也确实对他造成伤害了,卡住脖子是我考虑不周,拍脸也不是故意想打他。” 收到道歉后,范女士一家签署了对医生的谅解书,但仍要求院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开始院方只同意免除一次诊疗费,范女士一家不同意,后来院方又提出赔偿2000元,还是没谈拢。 范女士拨打12345热线后,卫健委介入,双方一度谈好赔偿5000元,可没想到院方突然出尔反尔,要求范女士签免责责任书,还说5000元赔偿也没了,让他们走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联系院方和卫健委,都没有得到明确回复,事情至今悬而未决。 这个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都觉得,孩子不配合检查,医生完全可以找家长帮忙安抚,或者暂停检查,根本不是动手的理由。 也有人说,就算医生是为了让孩子配合,掐脖子扇脸也超出了合理范围,更何况还造成了软组织损伤。 更让人气愤的是,院方出尔反尔的态度,一开始同意赔偿,后来又反悔,让家长维权变得难上加难。 到目前为止,涉事医生和医院都没有公开的处罚结果,卫健委也还没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范女士的孩子是在医院做鼻腔镜检查时被医生掐脖子、扇巴掌导致受伤,属于诊疗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 涉事医生存在明显过错,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医院应该代替医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随便反悔之前谈好的赔偿方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要从重处罚。 范女士的孩子只有7岁,属于未成年人,医生动手掐脖子、扇巴掌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即便孩子只是软组织损伤没构成轻伤,也符合这条处罚规定,警方完全可以依法对这名医生作出治安处罚,而不是只简单道歉就了事。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