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在公交站等车, 她看到身边一男子吸烟,就劝男子将烟灭掉,男子拒不配合,不料,女子将手中饮料泼向男子的烟头,又把瓶子丢了,男子气得捡起瓶子,扔向女子,双方发生争吵,并报警。最后两人达成和解,男子被罚款。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 这事发生在4月24号下午五点二十分左右,地点是深圳光明区普联科技园的公交站台。 当时天还下着雨,站台上差不多有十来个人都挤在遮阳棚下躲雨等车,王女士就站在那名抽烟的男子旁边。 那男的掏出烟点上的时候,周围人其实都下意识往旁边躲了躲,但棚子就那么大,也躲不开太远。 王女士被飘过来的烟味呛得直皱眉,咳嗽了两声,还是好声好气跟对方说,能不能别抽了,我闻着挺难受的。 结果那男的抬眼扫了她一下,非但没灭烟,还理直气壮地说,这地方又没贴禁烟标志,算什么公共场所。 王女士当时就气笑了,怼了他一句,这站台上十多个人呢,超过两个人都算公共场所了好吧。 就这么一来二去,两人先是拌了几句嘴,那男的还是旁若无人地接着抽,半点要掐烟的意思都没有。 王女士本来就是闻不得烟味的人,站旁边越想越气,脑子一热,拿起手里装着果汁的塑料杯,直接朝着对方拿烟的右手泼了过去,当场就把烟头给浇灭了,泼完顺手就把空杯子扔在了地上。 那男的手上和裤子都被果汁打湿了,瞬间就炸了。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杯子,狠狠朝着王女士的方向就摔了过去,杯子没砸到人,但里面剩下的一点饮料溅到了王女士和她朋友身上。 这下两边都压不住火了,当着一整个站台的人就吵了起来,谁都不肯让谁,最后没办法只能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现场的时候,两人还在争执,都坚持要追究对方的责任,民警只能把俩人一起带回了玉塘派出所做调查。 按规定,俩人都要做人身安全检查,给王女士做检查的是女性工作人员,在单独的封闭区域里进行的,全程都是符合流程的。 在派出所调解到晚上十点多,俩人终于都冷静下来了。 男的也知道了公交站台本来就是法定的禁烟场所,自己本来就不占理,当场给王女士道了歉,王女士也承认自己当时太冲动,泼水的行为确实不妥,最后俩人签了调解协议,说好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至于那名吸烟的男子陈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也按照规定给了处罚。 根据深圳的控烟条例,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站台本来就是明确的禁烟区域,陈某在禁烟区吸烟还不听劝阻,最终被责令改正,罚了50块钱。 这事发酵之后,当地也专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发了通报,说之后会继续加强控烟管理,也呼吁大家都自觉遵守规定。 其实这事出来之后,好多人都在讨论,遇到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到底该怎么办。 有律师也说了,普通人遇到这种事,善意提醒、文明劝阻都是没问题的。 但咱们没有执法的权利,要是对方不听劝,最好的办法是留好证据,找相关的执法部门来处理,千万别像王女士这样一时上头,用泼水、争执这类过激的方式解决,本来是占理的事,最后反而激化了矛盾,搞不好自己还要担责任。 当然了,最该骂的还是明知公共场所不能吸烟,还不听劝的人。 你自己要抽烟没人拦着,但专门跑到人群密集的地方熏别人,本身就是没素质的事,违反了规定还耍横,最后被罚钱又道歉,纯粹是自己找的。 说来说去,在公共场合做事,本来就该多考虑一下身边人的感受。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如果真遇到有人违规,有理也不能乱行事,一定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千万不要给别人泼饮料,或者强制别人灭烟,毕竟你不是执行者没有这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