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光明区同仁路一公交站台,男子陈某候车吸烟,女子王某某上前言语劝阻,告知此处不能抽烟,吸烟影响他人。陈某认为没有禁烟标识而拒绝停止吸烟,双方发生口角争执。王某某情绪激动,用手中果汁直接泼向男子拿烟的手,浇灭烟头。陈某极度不满,捡起饮料杯回掷王某某,饮料洒到女子及其同伴身上,冲突升级,王某某报警后,两人都被带回玉塘派出所调查处置。 根据深圳市规定,公交站台属“于法定全域禁烟区域。为此,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认定男子违规吸烟,罚款50元,责令其整改。 王女士劝阻陈某在公共场所吸烟本是善意合理之举,然而选择泼水这种过激方式,从文明劝导变成肢体冲突,沦为被动一方。随着社会的进步,吸烟有害健康成为大多数民众共识,不吸烟群体健康维权意识觉醒,对二手烟容忍度大幅下降;吸烟群体边界感弱,漠视他人公共权益,双方认知对立是产生矛盾的原因。王某某起初占理,但由于她没有执法权,最后采用极端手段阻止吸烟往往会造成冲突,并不为人们所认可。好在警方介入,明确陈某违规,所幸这一事件没有激化成不测事件。 公共场所遵守法规是每个人的道德标准,劝阻不文明行为也需善意提醒,如不听规劝可以留证举报,交由执法部门处理,不可情绪化,更不要动手擅自行动,这也是衡量一个人的素质涵养的标尺。社会公德需要执法者严格维护,也需要彼此理性,克制,相互包容的整体心态,以达到社会和谐共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