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了一家很少进去的超市,在排队交款处赫然看到一个物价牌,只是上面不是普通的商品价格,而是“偷一罚百”四个触目惊心的字。 我不禁有点尴尬,掏出手机交款后,立马离开这家超市。 先不说这块牌子是对顾客的一种不信任,甚至带点侮辱性,单单就是“偷一罚百”有依据吗? 我网上查了一下: 超市"偷一罚百"是不对的,也是不合法的。超市作为民事主体,与顾客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无权对顾客进行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权,只有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才能行使。 超市制定的"偷一罚十"、"偷一罚百"等店规属于无效条款。 …… 反正我也不会再进这个超市了,一个“偷”字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友友们进超市消费,看到这样的牌子有何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