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男子在网上看到吃辣挑战,规则是10分钟吃完10串魔鬼辣羊肉串,就能拿到

茂彦学法 2026-04-24 11:27:17

浙江湖州,男子在网上看到吃辣挑战,规则是10分钟吃完10串魔鬼辣羊肉串,就能拿到200元现金奖励和终身88折,男子兴奋不已,花了1块钱买了挑战券参加,不料,吃完半小时男子就倒地痉挛被紧急送医,没想到,事后商家说好的现金奖金竟成代金券,还被商家反咬一口说他是惯犯想敲诈,男子气不过找市监局,结局让他难以接受。 2026年4月的一天,宋先生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了某烧烤店的吃辣挑战广告,视频里写得清清楚楚,10分钟吃完10串魔鬼辣羊肉串,不喝牛奶就算挑战成功,奖励200元现金加终身88折会员。 宋先生在东南亚待过好几年,吃惯了那边顶级辣度的辣椒,觉得这点挑战根本不在话下,就分两天买了三张挑战券,总共才花了1.02元。 4月5号晚上,他特意到店里参加挑战,结果发现商家上的不是宣传里的红柳羊肉串,而是很小的普通羊肉串,他也没多说,硬着头皮在规定时间里吃完了10串。 可刚吃完没多久,他就感觉胃里像着了火,灼烧感越来越强烈,半小时后直接倒地痉挛,被紧急送到了医院。 更让他气的是,他挑战成功后,商家一开始说200元的奖励是代金券,只能在店里消费,后来才把钱充进了他的账号。 而且宣传里的红柳串和实际不符,辣度也远超他的预期,他怀疑商家用的辣椒有问题,还存在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 然后再按消费欺诈退一赔三,加上食品安全赔偿一共1500元。 可商家这边完全不认可,说活动规则里其实写了代金券,是宋先生自己没看清,而且食材都是合规的,有完整的索证索票。 另外,商家还爆料宋先生近一年在浙江多地都有类似的投诉,说他是专门找商家碰瓷的“惯犯”,根本不是真的被辣到。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给出了结论,说商家的营业执照齐全,羊肉串和辣椒的进货票据都没问题,之前红柳羊肉串4元一串,后来成本降了调价也有记录,不认定价格欺诈。 而且宣传里的红柳串后面没标价格,当地红柳串普遍10元以上,不会让消费者误解,也不算虚假宣传,只能建议宋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权。 现在两边各司其职,宋先生觉得监管是走了个过场,自己身体受了伤还讨不到公道,商家觉得自己合规经营被碰瓷。 视频曝光后,网友们也吵翻了,有人说吃辣挑战本来就有风险,自己非要参加怪不了别人。 也有人说商家宣传玩文字游戏,把代金券当现金说,本身就不地道,更有人担心这种极端吃辣活动,万一吃出人命谁来负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这个事件里,烧烤店宣传用红柳羊肉串做挑战,实际提供普通小串,还将代金券宣传为现金奖励,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宋先生以此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宋先生明知是魔鬼辣挑战仍自愿参与,自身对辣度风险应有一定认知,而商家没有充分提示极端辣度风险也存在一定责任。 市监局未认定商家欺诈,也是结合双方过错与宣传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同时宋先生主张的赔偿可依据该条款及消费欺诈相关规定通过诉讼进一步维权。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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