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的餐馆改名,取消伊斯兰/穆斯林”冠名的餐馆的招牌,这应该是全国统一清理所有宗教色彩商业招牌的依法治理,核心是政教分离、世俗化、反宗教泛化。 首先有法律规定,《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市场监管总局)-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显著宗教色彩 。 条款适用公司、个体工商户、餐馆、小店全覆盖 ,《宗教事务条例》-禁止以宗教名义商业宣传、在公共场所违规设宗教标识 当然这不是针对穆斯林/伊斯兰 同时清理佛教观音烧烤、佛光饭店、禅意茶楼 道教真武酒店、天师面馆、道观食堂,基督教以马内利超市、耶稣洗车等。 为什么要改?很简单我国是世俗国家,政教分离- 宗教是个人信仰,不能进入公共商业、变成营销工具,餐馆是面向全民的生意,不是宗教场所,防止“清真泛化”与市场分割- 避免宗教符号把市场按信仰割裂、形成隐性特权/排他 打击非穆斯林商家冒用“伊斯兰/穆斯林”骗客、不正当竞争,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防止宗教元素过度商业化引发矛盾、被极端化利用 把民族习俗(清真)和宗教标签(伊斯兰/穆斯林)分开 “清真”依然合法,合规叫法清真餐馆、清真拉面、回民饭店、西北风味等,只要依法办理清真食品经营许可,完全可以正常经营、标注“清真” ,被要求改的只是:伊斯兰XX、穆斯林XX、阿拉伯文宗教标语、清真寺图案等强宗教标识。 不是禁穆斯林餐饮,是禁宗教商业化, 不是歧视,是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 合法清真照常营业,只是把宗教字眼换成中性/民族习俗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