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爱奇艺回应ai艺人库#近日,爱奇艺ai艺人库备受关注。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从律师处获悉,他表示,刚看到爱奇艺回应,的确之前大家都误解了。只是意向,也就是说,签署了同意函的,就可以将艺人的肖像展示在爱奇艺的“纳逗Pro”平台上。如果有用户有意向,就还是单独找艺人团队对接,就单个项目进行授权,这也就是我理解的,和传统的真人演员对接是一样的。这相当于在平台上为艺人立了一块“有意向AI合作”的展示牌。爱奇艺仅仅就是技术中立平台。他认为,这里存在双层协议结构。首先,对于普通创作者(用户),一旦注册纳逗Pro,需要点击同意《用户服务协议》。这份协议中有一条,如图。用户授予平台一项全球、免费、非独家的广泛使用许可,允许爱奇艺及其关联方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进行存储、复制、分发、改编、商业开发乃至转授权。他认为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可能被滥用的“授权链条”:1. 起点(艺人端):艺人签署“意向书”,授权平台展示自己的AI形象,并同意就具体项目进行接洽。此时,艺人未让渡任何具体的肖像使用权或项目收益。
2. 过程(用户端):用户若想使用某位艺人的AI形象进行创作,理论上需要与该艺人或其经纪公司单独谈判,获得授权并可能支付费用。用户利用此授权生成内容。我想既然爱奇艺要求艺人签署同意函展示,那么也应该会要求用户使用纳豆制作吧。
重点来了!
3. 终点(平台端):根据用户协议,用户生成的内容(其中包含了经艺人单独授权的AI形象演绎),其广泛的、免费的使用权被自动授予了爱奇艺平台。
连起来,是否可以这么理解:
平台通过一份“意向协议”获得了吸引用户的稀缺资源(艺人形象),又通过另一份“用户协议”,将用户基于前述资源创作出的成果,转化为自己可免费商用的资产。
平台看似只是“中介”,却通过协议设计,可能绕过了与艺人的具体项目授权谈判,间接获得了对艺人AI形象衍生内容的处置权。
我要说明的是:这是我根据目前信息,提出的合理质疑,不代表爱奇艺就是或者就想这么做的。
本身这就是一个新兴事物,我也是希望作出这个第一例的平台能够更加规范。
当然,从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角度看,这本来就是他们的盈利模式,有一定合理性。
平台提供了算力、工具、流量和分发渠道,它自然希望获得使用这些内容进行运营、推广和商业开发的权利,以维持生态运转。
所以,单看“用户 → 平台”这一环,这确实是许多互联网平台的常见做法。
但我觉得风险还是在艺人这里。#律师提醒艺人警惕AI授权陷阱#
对艺人的潜在风险可能在于“权利被架空或侵蚀”:
1. 艺人签署的《入驻同意书》仅是“意向”,但最终进入市场的,是用户基于其AI形象生成的具体内容。
根据用户协议,这些内容的使用权(包括转授权)免费给了平台。
这意味着,艺人虽然控制了“形象”的初次授权,却可能失去对“形象所演绎的具体作品”后续流通的控制力。
平台理论上可以对这些作品进行二次利用(如剪辑、宣传、甚至用于其他项目推广),而无需再与艺人协商。
2. 艺人的AI形象价值,通过平台聚集的创作者和产生的海量内容得以体现。但与此同时,其商业议价能力也可能被稀释。
未来,当平台利用这些内容获得巨大流量和收益时,艺人如何确保自己能从中分得公平的份额?目前所谓的“逐项目授权”主要针对用户的初次创作费,但内容后续产生的长尾收益,艺人可能难以收到。
3.还有就是我之前提到的,一旦艺人形象数据被用于平台模型训练,将面临“模型微调、数据泄露、未授权二次训练”等难以杜绝的技术风险。
这意味着,艺人的数字资产可能在未知的维度被复用、组合,完全脱离其本人的控制。
媒体转发本篇文章,希望不要标题党哈。我是真心给爱奇艺提建议,也希望在起草协议和后续商业开发中,更多考虑到艺人的权益,正如所说,他们拍戏也很辛苦,他们的形象更应该珍视。#爱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