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平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 程龙夫妇去世后,留下 109 万元售房款,六名女儿主张均分,儿子却拿出父亲生前录音,称父亲已将钱赠与孙女,拒绝均分。 法院认定,该录音无明确赠与意思、无两名以上见证人,不符合《民法典》录音遗嘱法定形式,判定无效,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儿子上诉、再审均被驳回,判决已生效。 先说这儿子,纯属典型的 “重男轻女” 思想作祟,还想玩 “曲线霸占” 的套路。 父母留下 109 万遗产,本就该七个子女合理分配,他倒好,不想和姐姐们均分,就找了一段父亲的录音,谎称父亲要把钱都赠给孙女,说白了,就是想把遗产全攥在自己手里,把姐姐们排除在外,自私又贪婪,人品低劣到骨子里。 更可笑的是,他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以为随便录一段音,就能当遗嘱用,就能名正言顺霸占遗产。 《民法典》早就明确规定,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还要有明确的赠与或继承意思,他这录音,既没有见证人,也没法证明父亲有明确的赠与想法,纯属无效,还好法院不瞎,没让他的阴谋得逞,上诉、再审都被驳回,纯属自找苦吃。 这事儿最戳人的痛点,就是现实中太多这样的 “偏心子女” 和 “遗产闹剧”。 很多老人重男轻女,总想把遗产全留给儿子,而有些儿子,也理所当然觉得父母的东西就该是自己的,把姐姐、妹妹当成外人,想尽各种办法霸占遗产,甚至不惜违法造假,完全不顾姐弟、姐妹情分,也无视法律底线。 还有一点特别解气,法院的判决特别公道,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给患有小儿麻痹综合征的女儿多分,给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女儿多分,儿子只分到 23 万,比患病的姐姐还少,这就是对他贪心的最好惩罚。 这也告诉所有人,遗产继承不是 “谁横谁有理”,也不是 “儿子就能独吞”,法律看的是证据、是情理,是对弱者的照顾、对付出者的认可。 录音遗嘱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不是随便录一段就有用,不懂法就别瞎折腾,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简言之,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是神志清醒的本人亲自说清遗产,而且要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同时,所有人在录音里报身份,并说清年月日,当然内容必须合法完整。缺一项,大概率无效。 也提醒所有人,遗产继承要讲情理、守法律,别因为钱,闹得姐弟反目、姐妹成仇,更别无视法律,否则迟早要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