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大谱!”辽宁朝阳,一农户家的母驴正值发情期,于是就想到邻居家免费借种,没想到公驴体力旺盛,结果把母驴的内脏折腾破裂致死,母驴的主人认为,公驴的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遭到拒绝后,双方开始对簿公堂! 辽宁朝阳的村子里,老刘和老徐是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两家就隔一条小路,平时相处得格外热络。 俩人都是靠种地过日子,儿女们都外出打工了,家里就剩他们俩,农忙的时候互相搭把手,农闲了就凑在一起喝口小酒,唠唠家常,谁家有难处,另一方从来都不含糊。 除了种着几亩地,老刘和老徐家都养了驴,这些驴不光能帮着拉犁耕地,关键时刻卖掉,也能补贴点家用,算是家里的“小帮手”。 这年春天,老刘家里的母驴到了发情期,他想着找公驴配种,要是找外面的,还得花不少钱,琢磨来琢磨去,就想到了老徐家的公驴。 老刘揣着点自家种的水果,就去了老徐家,一开口说想借公驴配种,老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老徐说都是几十年的邻居,谈钱就见外了,免费帮忙,说完就牵着自家的公驴,跟着老刘去了他家的驴棚。 两头驴见面后,不用老刘和老徐费心引导,就自行开始了配种,俩人看没什么异常,就走到一旁抽了根烟,唠了几句闲嗑。 没多大一会儿,配种就完成了,老刘拉着老徐,非要留他在家吃顿饭,好好谢谢他。 老徐家还有一堆活要忙,婉言拒绝后,就牵着公驴回了家,就忙活自己的事去了。 老徐刚忙了没半个小时,就听见门外传来老刘急促的脚步声,还没等他开口,老刘就急慌慌地说,家里的母驴出事了。 老徐心里一紧,立马放下手里的活,跟着老刘跑到他家驴棚,就看见母驴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身体一动不动,尾巴处还一个劲地冒血,眼看就不行了。 俩人蹲在旁边,左看右看也找不出具体原因,只能眼睁睁看着母驴没了气息。 老刘急得直抹眼泪,这头母驴陪了他好几年,不光能干活,还能生小驴,要是活着,不管是继续养着还是卖掉,都比现在强。 事已至此,驴死了也不能放着浪费,老徐就主动帮老刘联系了收驴肉的贩子,这头母驴有200多斤,按20块钱一斤算,最后一共卖了5000块钱。 可拿到卖驴的钱,老刘心里更不是滋味了,他越想越觉得亏,要是母驴没出事,配种后生了小驴,再把小驴卖掉,能赚不少钱,就算直接卖活驴,也不止5000块。 更让他心疼的是,家里还有一头嗷嗷待哺的驴崽子,没了母驴的奶水,最后也没能活下来,又多了一笔损失。 老刘思来想去,觉得母驴的死就是老徐家的公驴造成的,要是不找老徐家的公驴配种,母驴就不会出事,所以老徐必须得赔偿他的损失。 于是,老刘就去找老徐理论,张口就要1万块钱的赔偿,老徐一听就急了,他本来是好心帮忙,一分钱没要,全程也没看出有什么异常,怎么就成了他的责任。 俩人各说各的理,吵得面红耳赤,不管怎么争执,都没达成一致。 老刘见老徐不肯赔偿,心里的火气更盛,无奈之下,只能拿着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了老徐,要求老徐赔偿自己1万块钱的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仔细核实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还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款。 庭审中,老徐辩称,自己是无偿帮忙,配种的时候,老刘也在现场,全程没有异常,而且他牵着公驴回家时,母驴还是好好的,现在母驴被卖掉了,没有办法鉴定死亡原因,不能证明就是公驴造成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老刘则坚持认为,母驴就是在配种后没多久就出事了,和老徐家的公驴脱不了干系,自己的损失确实存在,老徐必须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徐无偿帮老刘的母驴配种,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双方均没有过错,但母驴确实是在配种后立即发生意外,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老刘的损失也是真实存在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分担损失,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最终判决,老徐支付给老刘1000块钱的补偿。 其实这事,老徐是好心帮忙,老刘也是真的受了损失,法院的判决,既考虑了邻里情分,也兼顾了双方的利益,算是给了俩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