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与前夫离婚多年,最近陪女儿扫墓时,偶然路过前婆婆的墓地,竟发现墓碑上赫然刻着自己的名字,身份一栏还标注着“儿媳”,女子火冒三丈,找到前夫要求去除名字。 女子和前夫结婚近30年,最后还是离了。离婚后,前婆婆去世,前夫按照母亲的遗愿,把女子的名字刻在了墓碑上,身份还写着“儿媳”。这事女子一直不知道,直到最近,她女儿去扫墓才发现,然后告诉了她。 她觉得自己早就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就是两家人了,对方没经过同意就用她的名字,还把她和过去的身份强行绑在一起,不仅侵犯了她的姓名权,还让她心里很膈应,怕亲友议论、影响现在的生活。 女子找前夫要求把名字去掉,对方却不愿意,说墓碑立了二十多年,重新刻碑会打扰逝者安宁,双方谈不拢,女子就把前夫告上了法院,要求除名还得赔偿精神损失。 最后法院调解,男子答应一个月内把女子的名字从墓碑上去掉,还自愿给了一笔钱赔礼道歉,双方这事才算解决。 以前老一辈可能觉得,只要生了孩子,哪怕离婚了,也算是他们家的人。但现在时代变了,离婚在法律上就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不过老人生前肯定非常认可这个儿媳,前夫的初衷也没恶意,就是想完成老母亲的遗愿,让老人走得安心,这份孝心和念旧情的心意能理解。而且墓碑立了二十多年,老一辈本就讲究动碑不吉利,这事其实可以好好商量,没必要闹上法院。 不管是亲情还是旧情,相处的底线都是互相尊重,哪怕是出于好意,也不能替别人做决定。离婚了就该理清身份边界,你的心意再好,也别越界打扰别人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