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女子和男子同居4个月分手,分手后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没告诉男子,自己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不料16年后,女子带着儿子来找男子,要求男子支付抚养费。 男子直接懵了,自己早已再婚,还和现任妻子生了两个孩子,对女子怀孕不知情,孩子是不是自己的还另说,凭什么给钱?但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2008年,俩人谈恋爱,同居了4个月就分了,分手后,女子生下一个儿子。之后男子也结婚生子,日子过得挺安稳。 2025年,女子儿子16岁了,花销越来越大,她一个人扛不住了,就带着孩子找到了男子,说这是他的儿子,让他给抚养费。男子说“我压根不知道有这回事”,只给了4000块钱就不想再给了。 女子就把男子告上了法庭,法院安排了亲子鉴定,确认男子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女子要求男子一次性补付孩子出生到现在的抚养费,还要求每月给3000元,直到孩子18岁。 男子觉得自己一直不知情,没过错,而且还要养现任的两个孩子,女子要的钱太多,自己承担不起,双方各执一词。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男子一次性补16万抚养费,每月再给1500元到孩子成年。男子不服上诉,二审最终调解,男子一次性付15.17万前期抚养费,之后每月给1300元,直到孩子18岁。 从法律上讲,孩子是亲生的,男子就有抚养义务,哪怕不知情也不能免,毕竟法律要优先保护孩子的权益。但从情理上,男子平白多了个16岁的儿子,不仅要掏一大笔钱,还打乱了自己原本的家庭生活,换谁都难以接受。 女子独自养娃16年确实不容易,可当初不告而别、隐瞒孩子的存在,也剥夺了男子做父亲的权利,还有孩子享受父爱的机会,如今因经济压力突然来要钱,也让这场亲子关系多了些功利感,后续孩子和生父、生父的家庭该如何相处,也是个难题。 生养孩子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不管是恋爱还是同居,遇事不要逃避、多沟通,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彼此和各自的生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