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6年4月3日,一起2024年发生的按摩店猝死纠纷案又被人提起,北京二中院最终维持原判,一家健康管理公司得赔给64岁杨大爷的家属二十三万多元,这场官司拖了快两年,起因不过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按摩。 杨大爷是这家店的老主顾,常年有心脏病,做过两次心脏搭桥,店员都知道他这情况,2024年8月1日他照常来店,一下点了两个女技师,要做四个带药疗的按摩项目,过程中他好几次说忽冷忽热,技师只调了下空调,没停服务。 四小时后,杨大爷开始冒冷汗,胸口发闷,血压掉到六十多,店长看他有病史,一再劝他去医院,他却说躺会儿就行,等症状加重到抽搐,店员才打120,边等边做急救,送到医院还是没救回来,鉴定说他是心脏骤停,跟按摩没直接关系。 家属说店家没及时停手,也没硬送他去医院,要赔一百五十六万,店家说已经劝过他了,不能强迫人去医院,法院说杨大爷是成年人,明知道自己有病还坚持做按摩,不肯去就医,是主要原因,得担八成五的责任,店家发现不对劲后虽然做了点处理,但没再联系家属,也没强行送他去医院,也有疏忽,得担一成五的赔偿。 该案最后认定死者负主要责任,但人们还在问,店家该不该违抗患者意愿,普通商家的责任到底到哪儿,有人叹,生命的事再小也不能马虎,可法律得讲人情也得讲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