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讽刺了!黑龙江大庆,女子一时冲动,将全家的500万血汗钱借给某房地产公司,对方承诺四个月就还,给20万利息,要是还不上,就用68套房子做抵押。谁知,借款到期后,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多次索要无果后,女子急疯了,将地产公司告上法庭。就在她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公司突然宣布破产,68套房子没了。女子不甘心,一路为自己讨要说法,苦苦维权14年,可结果让她泣不成声。 2011年,37岁的胡女士,手里攥着父母一辈子做生意攒下的全部家底,正琢磨着怎么让钱生钱。 这500万,是全家的底气,她盼着能靠钱生钱,一来让自己生活宽裕,二来给父母攒点养老钱。 经熟人介绍,她认识了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 对方一开口就要借500万,还拍着胸脯保证,四个月就还,给她20万利息,要是还不上,就用他们正在开发的68套房子抵押。 胡女士翻来覆去盘算了好几夜,500万放出去,四个月赚20万,比存银行划算多了,就算对方还不上,68套房子摆在那,怎么也值500万,稳赚不赔的事儿。 一心想挣快钱的她没有多犹豫,咬咬牙,她把父母的养老钱、亲戚凑的钱全凑在一起,将500万打给了对方。 她还特意跑了好几趟部门,办了预售楼登记,就怕那68套房子飞了。 可四个月期限一到,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别说利息,连本金的影子都没见着。 胡女士一开始还安慰自己,说不定是对方资金周转慢,可连着打了十几天电话,要么没人接,要么就说“再等等”。 她急得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头发一把一把地掉,这可是全家的身家啊,要是没了,怎么跟父母、跟亲戚交代? 她急疯了,到处找人,对方被她缠得没办法,就拿“再缓一个月”“马上到账”的话搪塞她。可一次次的承诺,换来的都是空等。 万般无奈之下,2012年她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很快判她胜诉,还查封了那68套抵押房产,说要是对方还不上钱,就把房子折价或者拍卖了抵债。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胡女士喜极而泣,觉得自己的500万总算有着落了,悬了大半年的心,终于能放下来了。 哪成想,后来她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意外突然来了。 法院居然受理了房地产公司另一个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14年直接宣告公司破产。 这一下,胡女士的强制执行程序被硬生生中止了,手里的判决书瞬间成了一张废纸,那68套房子也跟着飞了,被纳入了破产清算的盘子里。 胡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后来才知道,这家房地产公司早在2011年4月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还在开发楼盘、借钱周转。 而且启动破产的那个债权人,仅凭一张欠据就被认定有800万债权。 可她一个普通老百姓,看着法院的破产裁定,除了在家急得直跺脚,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一等就是将近十年,2022年12月,法院突然撤销了当年的破产裁定,说当初的审计报告数额不准,公司到底资不抵债还不一定。 2023年8月,中院给她发了恢复执行通知书,她再次燃起希望,以为,钱终于要拿回来了,可现实又给了她当头一棒。 在她申请查封当年那68套房子时,得到的回复却是,61套早就在破产期间被卖掉了,只剩7套还能预查封。 胡女士的脑子嗡嗡的,九年的等待,就等回来这么个结果,她扶着墙,差点站不稳。 更糟的还在后面,法院刚要处置那7套房子,又冒出来几个案外人,说其中4套房子早在胡女士查封之前就被他们买了,处置程序只能暂停。 胡女士看着那些拿着购房合同的人,只觉得浑身发冷,自己守了十几年的救命稻草,怎么又成别人的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胡女士已办理预售楼抵押登记,本应在破产中就抵押房产优先获偿。但公司2011年被吊销执照仍违法借款、破产程序存在瑕疵,导致破产裁定后被撤销。 破产期间61套房屋被违法处置、4套存在真实买受人争议,使其优先受偿权落空。 所以,2025年5月,胡女士收到了法院的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只从房地产公司账户里扣划了12115.14元,扣掉82元执行费,最后到她手里的只有12033.14元。 从37岁等到52岁,14年的时间,500万的全部身家,最后只拿回了1.2万,太讽刺了。 现在,钱没了,房子也没了,她不知道到底该找谁要说法。 她也曾跑遍了大庆的法院,得到的回复却是“建议起诉破产管理人”。 可胡女士实在折腾不动了,14年的奔波,她的头发白了一半,背也驼了,精力耗得一干二净。 现在她能做的,只有把所有证据都交给法院,等待法律还她一个公正的结果。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