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明碰瓷啊!”保姆上门才一天,昏迷病人就突然离世!家属怒告保姆和家政平台,索赔132.7万,直指保姆“操作不当致人死亡”、平台“推荐无资质人员”。可法院却判保姆无责,仅让平台退还7300元服务费!这究竟是家属无理取闹,还是保姆真被冤枉? 江苏淮安一位长期住院的病人在保姆上门服务当天去世,家属因此向保姆和家政平台索赔132.7万元,但最终法院驳回了大部分诉求,仅判决平台退还部分服务费。 2024年5月,金某因脑干出血等疾病长期住院治疗,出院时仍处于昏迷状态。医生明确告知家属,患者病情危重,转运和居家照护存在极高风险,家属对此完全知情,并签署了风险自担承诺书。但仅仅三天后,家属并未选择具备医疗护理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而是通过某家政平台聘请了普通住家保姆尹某,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仅为“打扫卫生、照顾老人/病人”,未涉及任何医疗诊断、专业护理或急救处置。 次日,尹某首次上门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为金某进行了擦洗和按摩等基础身体护理。不料当天下午金某突然去世。家属认为尹某作为保姆未尽专业护理义务,平台推荐的服务人员也不具备相应资质,直接导致金某死亡,因此将尹某和家政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2.7万元,并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厘清保姆和平台的责任边界。首先,根据家政服务合同,尹某的服务范围仅限于生活照料,擦洗、按摩等行为均属于合同约定的范畴,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操作存在过错,更无法证明这些行为与金某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次,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已履行对服务人员的基本资质审核义务,合同中也明确提示了服务内容和责任限制,不存在虚假宣传或推荐不当的情形。 法院特别指出,金某出院时病情危重,医院已明确告知风险,家属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后,仍选择将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重症患者交由普通家政人员照料,自身负有审慎选择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最终判决家政平台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服务费7300元,驳回家属关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其他诉讼请求。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不仅因为它涉及生命权纠纷和高额索赔,更因为它厘清了普通生活照料与专业医疗护理的界限。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居家照护需求日益增长,但普通家政服务与专业医疗护理的能力边界往往被模糊。法院通过判决明确,家政人员的职责是提供生活照料,而非替代专业医护人员;家属在选择服务时,应根据患者实际需求审慎评估风险,避免因服务错配引发纠纷。 目前这起案件的判决已生效,无论是消费者、家政从业者还是相关平台,都需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经验:明确合同条款、厘清责任边界、强化风险意识,才能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帮你理清了事件脉络,不妨点赞、转发给更多人,关注我,获取更多热点事件的深度解析!可爱多一点,干爽多一点 豪华混动MPV进入19万时代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