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江苏淮安,男子脑干出血昏迷期间,被家属接回家,花7300元/月找了一位住家保姆照料男子,负责擦洗按摩服务,没想到保姆上门服务的当天下午,男子突然离世,万万没想到,家属说男子离世是保姆照料不当,于是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向保姆索赔金额高达132.7万,连已经支付的服务费也要求退还。没想到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保姆尹某第一天上门干活,刚给病人擦完身,按完摩,下午人就没了。 病人金某早就因为脑干出血长期住院,身体状况极差。 出院的时候依旧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完全没有自主意识,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医院早就把最坏的结果告知家属,也明确说了转运回家,居家护理的风险。 家属更是亲自签下了风险自担的承诺书,等于默认了所有后果都由自己承担。 可回家后,可家属并没有找选择专业的医疗护理,而是转头找了家普通家政平台,花7300元每月聘请住家保姆尹某。 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写着保姆的工作就是打扫卫生,做基础的生活照料,负责给病人擦洗按摩等服务。 5月12号,尹某第一天上门,她给金某擦了身、做了肢体按摩,全程规规矩矩,认真负责。 可谁也没料到,当天下午,金某突然离世。 事发后,家属第一时间不是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而是把所有责任全都推到了刚上岗半天的保姆尹某身上。 一口咬定,金某出事就是保姆照料不当害的。 就这样,一纸诉状把保姆尹某和家政平台告上法庭,各项赔偿加起来高达132.7万。 甚至连已经支付的7300元服务费,都要求一分不少退回来。 这波操作,任谁看都是拿着亲人的离世当筹码,想找个无辜的人背锅索赔。 把本该自己承担的风险,全都转嫁到别人身上。 他们刻意忽略金某病重垂危的前提,忽略自己签下的风险承诺书,只抓住保姆上门后人就没了这一点。 法庭上,家属一口咬定保姆有过错,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 既无法证明尹某的操作存在问题,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些基础护理行为和金某死亡有什么因果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家政服务只负责生活照料,跟专业医疗护理是两码事。 尹某做的工作,全在合同范围内,没越界,没过错。 而平台审核了保姆资质,合同里也明确提示了服务范围和责任限制,并没有虚假宣传。 同时,金某本就是重症昏迷,医院早说了居家风险大,家属也签了风险书。 放着专业医疗护理不用,偏找普通家政保姆,这份选错服务的责任,本就该自己担。 最终判决:平台退还7300元服务费,驳回家属132.7万的全部赔偿请求。 对于这个结果,家属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直接维持原判。 这事被发到网上,评论区都炸了。 有人说,想钱想疯了吧,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看自身原因,先找背锅侠。 老人摔倒怪物 业,孩子磕碰怪学 校,病人离世怪保 姆。 仿佛只要找到一个责任人,就能掩盖自己的失误,就能拿到所谓的赔偿。 可事实上,责任有边界,权利有范围,普通家政和专业医疗有着天壤之别,不能混为一谈。 毕竟保姆赚的是辛苦的照料钱,不是承担生命风险的赔偿金。 现在132.7万的天价索赔,最终沦为一场笑话,只换来7300元的服务费退还,不仅输了理还丢了脸。 有不少人觉得可以同情亲属的丧亲之痛,但不同情她们的无理取闹。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写啥就干啥,不能超范围、不能乱加码,本案合同明确生活照料≠专业医疗护理。 保姆只做擦洗、按摩,完全按合同来,没违约也没过错,家属事后硬要保姆担医疗责任,属于强改合同约定,法律不支持。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只有没按合同干事才要赔,保姆尹某和平台都按合同履约,没违约,所以132.7万赔偿没法律依据。 但保姆只服务了半天就离世,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属于事实不能履行,所以最后判决7300元全额返还。 对此,你怎们看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