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做音乐版权的朋友 单依纯这件事到底严不严重 他沉默了一会说:比大多数人想的要严重得多。 翻唱没拿到授权,按以往娱乐圈的公关套路,发个声明、态度软一点,粉丝帮忙控评,很多事也就糊弄过去了。 可他没说出口的是,这次不一样。李荣浩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人。他3月29日下午直接把音著协的邮件截图甩出来,白纸黑字写着“我公司没有授权,没有可授权第三方”。这等于把底牌全摊在桌面上了。 然后他连发四句话质问单依纯:“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这话问得多狠。等于把“我明确拒绝了,你还硬唱”这件事,钉死在所有人面前。 我专门去查了律师怎么说。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赵虎律师讲得很清楚,《著作权法》有明文规定,未经许可公开表演别人的歌,就是直接侵权。而且关键点在这儿——单依纯这边不是“忘了要授权”,是“要了被拒了还唱”。律师说,这种事先申请被拒绝后继续演出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主观过错更明显”,判赔偿的时候会往重了判。 你看以前那些案子。刀郎那首《西海情歌》,降央卓玛商演唱了没给授权,最后法院判她和主办方一起赔了12万。还有《明日之子》节目翻唱李志的《天空之城》,法院判了20万。这些案子都是“用了没给钱”,单依纯这个多了一个情节——明确拒绝后强行唱,你觉得会比12万少吗? 再说说具体操作。单依纯的团队找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找了李荣浩的版权公司,两头都去问了。李荣浩方通过邮件“明确、客气地婉拒了这个版权邀约案件”。结果呢?3月28日深圳第一场,单依纯还是唱了《李白》。李荣浩气得当天就打电话给协会确认,协会说根本没授权。 单依纯那边说,是主办方全权负责版权审核,她基于信任没核实文件。这话说得过去吗?一个职业歌手,在商业演唱会上唱别人的歌,版权有没有搞定,自己不去确认一下?更何况这是人家明确拒绝过的歌啊。 李荣浩有一句话说得特别扎心。他说:“短短几年时间,从一个站在舞台上被吓的流眼泪的小女孩,到昨天的强行侵权,这些真的让人唏嘘。”这话里带着失望,也带着恨铁不成钢。 我给你们说个案子。2018年,李志告《明日之子》节目,索赔300万。为什么?因为节目未经授权翻唱他的歌,而且之前毛不易巡演也侵权过。李志后来说了一句话:“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这话放到今天,放到李荣浩身上,是不是一模一样? 李荣浩在凌晨回应里说了一句特别干脆的话:“赔偿我可以告诉你,我不需要。我要是想要钱,我从开始就会授权给你。”这话听着解气,但仔细想想更麻烦。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李荣浩根本不想用钱解决。他要的是行业规矩,是尊重,是底线。 还有个事儿很多人没注意。李荣浩在回应里提到,他的私信被骂成什么样,言语之恶毒,他都不好意思公开。这不就是粉丝控评那套吗?正主侵权,粉丝冲锋陷阵去骂被侵权的人。这逻辑,谁看了不心寒? 我那个做音乐版权的朋友最后说了一句话:“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以后谁还愿意写歌?写出来被人随便唱,唱完粉丝还要骂你,你有病啊你写歌?” 李荣浩最后说了一句话:“现在开始此事若不再继续发酵,对我本人以及家人进行抹黑、谩骂,这个事暂且这样。”意思是,他可以到此为止。但他也说了:“我会依据网络舆论,保留我追究的权力。”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单依纯改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