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陕西西安,90后女子带孩子住院期间,孩子发生头孢过敏,庆幸的是抢救

静心法谈 2026-03-29 23:08:51

“太离谱了!”陕西西安,90后女子带孩子住院期间,孩子发生头孢过敏,庆幸的是抢救后脱离危险,事后女子跟医院沟通无果,情绪激动把护士站给砸了,后来女子跟医院约定好了日期协商此事,却迟迟没人回复,女子情绪再度失控,将护士站的液晶显示屏及智慧大屏、移动护理等价值2.6万元的设备砸坏,女子当日主动报警,如实讲述经过,后来赔偿了损失并取得医院谅解,可没想到,结局却让人唏嘘不已!网友:可能只有做了妈妈才能理解她的心情! 好好的孩子因为生病住院,却差点因为一针头孢丢了性命。 90后妈妈当着医护人员的面,两次抄起东西砸向医院的桌椅,哭的歇斯底里。 王女士的孩子因为生病住进了医院,经过检查后,医生决定使用头孢类抗生素进行治疗。 没想到他们竟然没有做皮试,也没有询问过敏史。 用药后,孩子的状态突然发生变化,原本还能说话的孩子渐渐开始浑身发红。 皮肤上起了密密麻麻的疹子,紧接着呼吸变得急促,胸口一起一伏,小脸憋得发紫。 王女士看着孩子的模样,她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疯了似的按呼叫铃。 护士赶来的时候,孩子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随时可能窒息。 孩子被紧急推进抢救室进行救治,而在门外的王女士瘫坐在地上,双手死死攥着衣角,指甲几乎嵌进肉里。 她盯着抢救室的门,脑子里一遍遍闪过最坏的念头。 那种眼睁睁看着孩子陷入危险,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的无助,像刀子一样割着她的心。 幸运的是,经过紧急抢救,孩子的情况终于稳定了下来。 可当她看着孩子可怜兮兮的模样,积攒的恐惧瞬间变成了怒火。 她冲进医生办公室,指着桌上的病历本质问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王女士讨要说法,协商无果后,王女士随手拿起附近的东西就是一顿砸,就像她心里的委屈和愤怒在爆发。 周围的医护人员赶紧上前劝阻,可她已经彻底失控。 因为当时临近元旦,负责人和王女士越好1月2日处理此事。 到了日子后,对方就王女士提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只是一味地劝她冷静,却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看着病床上还在受苦的孩子,一想到自己差点失去他,王女士的情绪再次失控。 她第二次拿起身边的东西砸了过去,随后将护士站的液晶显示屏及智慧大屏、移动护理等价值2.6万元的设备全部砸坏。 事后,王女士主动报了警,如实陈述事实,赔偿损失后得到了医院的谅解。 可王女士砸毁医院财物的行为,虽然情有可原,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砸毁的财物价值较大,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事后,检察院以故意损坏物品罪对王女士提起公诉。 2025年11月21日,法院判决王女士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这也是最让人惋惜的地方,明明是受害者,却因为情绪失控,让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境地。 这事被发出来后,评论区都炸锅了。 有人说,要是换做是我,可能比她还激动,孩子是父母的命根子,谁能容忍这种低级失误? 不会有人觉得,女子砸东西确实不对,可医院的责任是不是更大,用药前的皮试和问询是基本操作,怎么能马虎? 不得不说,愤怒可以理解,但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生没做头孢皮试、漏问过敏史,直接导致孩子过敏,医院属于存在重大过错,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女士砸毁物品超过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不过就算没到5000块,她两次砸东西,闹得医院无法正常看病,引起其他病人恐慌,属于情节严重。 也就是说医院的错归医院的错,你砸东西毁财产是另一码事,俩错不能抵消,该赔还得赔,该担刑责还得担。 对此,你怎们看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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