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研究法学、制定和执行法律的人,会让公众觉得是在有意无意“偏向”保护犯罪者?其原因大致有二:其一,对“公权力扩张”的天然防备,几乎所有法学学者的讲义、文章都反复阐述类似观点,自然不必多说。其二,“轻刑主义”的“圣母臆想”。不知从何时起,“轻刑化”和“废除死刑”似乎就成为法学界多数人认定的“善”和“文明”,只要微微一点倾向于扩张“重刑”和“死刑”,就成了“同态报复”的野蛮延续。这种理念,本质上是“白左圣母思维”在法学界的延续,是“慷他人之慨”的“伪善主义”,就像前两年的“网络名梗”——日本知名律师、也算半个“法学家”的岗村勳,前半生积极推进废除死刑,哪知后来老婆被人杀了,才真正做到了对“受害者立场”的感同身受,后半生转而支持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