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在医院顺产生下一子,谁料3天后,她如厕时竟从阴道排出大便,一查才发现患上直肠阴道瘘,原因竟是医生做侧切缝合时失误,扎穿了她的直肠,而事后医生对此只字不提,导致女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无法再修复,后半生都要穿着成人纸尿裤度日,还落下一身病,更让女子气愤的,还在后面…… 女子生产的时候,医生说需要做侧切,就是在会阴部剪一个小口,方便孩子顺利出生,这在顺产中是比较常见的操作,女子和家属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侧切之后,医生进行了缝合,缝合完告诉女子和家属,大人和孩子都好好的,没什么问题,还特意叮嘱女子,产后几天要吃无渣流食,也就是没有渣滓的食物,比如米汤、菜汤之类的,当时大家都以为只是常规的产后注意事项,根本没往别的地方想。 产后前两天,女子除了产后正常的虚弱,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不舒服,按照医生的要求吃着无渣流食,家人也一直精心照顾着她和孩子,满心都是迎接新生命的喜悦。 可就在产后第三天,意外发生了,女子想去厕所,上完之后却发现,大便竟然从阴道里排了出来,当时她就懵了,又害怕又恶心,赶紧喊来家人和医生。医生过来检查之后,才告诉她,她患上了直肠阴道瘘,简单说就是直肠和阴道之间破了一个小洞,所以大便才会从阴道排出来。 女子和家属一听就急了,好好的顺产,怎么会得上这种病,追问医生原因,医生这才不得不承认,是当时做侧切缝合的时候,操作失误,不小心扎穿了女子的直肠。 可让女子和家属更生气的是,医生在缝合的时候,其实已经发现自己扎穿了直肠,当时还拆了线重新缝合过,但这件事,医生从头到尾都没跟他们说过一个字,既没有告知病情,也没有采取任何预防感染的措施,就这么瞒着他们,导致女子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后来女子才知道,直肠阴道瘘这种病,最佳的修复时间是创伤后的72小时内,也就是产后三天内,这时候组织的炎症轻,愈合能力强,修复成功率也高。 可因为医生的隐瞒,等她发现症状的时候,已经过了这个黄金时间,而且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已经引发了重度感染。 医院的妇产科主任陪着她紧急转往市中心医院,可的医院一看她感染得太严重,根本无法收治,没办法,又辗转到了人民医院,才算住下院。 在人民医院检查后,医生说女子的直肠下端有一个指尖大小的瘘口,就是当时医生缝合失误扎穿的地方。 因为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感染又很严重,医生只能先让她进行抗感染治疗,等炎症消退了,再考虑修复手术。 这一治疗就是一年,女子每天都要承受着感染带来的痛苦,还要忍受阴道漏便的尴尬,只能暂时依靠成人纸尿裤生活。 2025年,女子终于等到了修复手术的机会,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手术失败了。医生告诉她,因为延误的时间太久,瘘口周围的组织已经粘连、坏死,再想修复已经很难了,这意味着她后半生可能都要一直穿着成人纸尿裤度日。 更让她难受的是,长期的感染和术后恢复不好,她还落下了风湿病,平时浑身关节疼,稍微累一点就受不了,本来生完孩子身体就虚弱,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连正常的生活都很难自理,更别说照顾孩子、出去工作了。 事情到这里还不算完,更让女子气愤的还在后面。手术失败后,她和家属多次找到医院,想讨一个说法,要求医院追究涉事医生的责任,并且赔偿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可医院的态度一直很敷衍,不停推诿责任,说这是手术并发症,不是医生的失误。 更让她寒心的是,那个缝合失误的医生,在陪她转往就医之后,就直接拉黑了她家属的联系方式,之后就跟没事人一样,还在市人民医院正常接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女子不甘心,就向市卫健局投诉,经过漫长的等待,2025年10月底,卫健局终于作出了处罚,以医院未按规定书写病历、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为由,对市人民医院罚款5万元。可这个处罚,仅仅是针对医院的管理问题,没有追究任何涉事医生的责任。 女子去问卫健局,为什么不罚医生,得到的回复竟然是不能“一案两罚”,可女子知道,医院和医生是不同的主体,处罚医院和追究医生的责任并不冲突,这只是他们推诿的借口。 这两年多来,女子一直在奔波维权,先后三次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要么因为材料不全被退回,要么鉴定意见模棱两可,始终没有明确医院和医生的过错程度。 她花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用,没办法工作,家里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让她几乎崩溃。 她只是想讨一个公道,让涉事医生承担应有的责任,让医院给她一个合理的赔偿,可这条路却走得异常艰难。 其实这场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当时医生缝合失误后,能及时告知女子和家属,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女子就不会错过最佳修复时间,也不会落得终身穿纸尿裤、一身病痛的下场。 可就是医生的不负责任和刻意隐瞒,还有医院的推诿扯皮,毁了她的一生,也毁了她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