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晚上10点去医院做核磁共振,凌晨12点,他躺到了机器上,医生固定了

运良说是非 2026-03-13 00:17:55

湖北武汉,男子晚上10点去医院做核磁共振,凌晨12点,他躺到了机器上,医生固定了他的头部,并给他戴上面罩,半小时过去,男子发现还没结束,就喊道:有没有人?怎么还没结束?可无论他怎么喊,都没人回应他。他的妻子因为联系不上他,直接报警,等到了医院,保安却说男子已经做完检查走了,就这样,男子硬生生被晾6个小时,事后医生的解释,让男子无法接受。 2月26号早上6点,武汉的天刚蒙蒙亮,医院保洁员推着垃圾车走到2号检查室门口,正准备扫地。 这时,保洁忽然听见核磁共振机里传出一阵嘶哑、绝望的喊叫声:有人!还有人在上面! 保洁员吓一跳,赶紧跑去喊保安。 当保安和医护人员冲进机房,解开固定带,把唐先生从机器上扶下来时,这个大男人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谁能想到,他在那张窄窄的检查床上,整整被晾了6个小时。 事情还得从2月25号晚上10点说起。 唐先生因为脖子疼,挂了医院的号做核磁共振。当时急诊不多,他很快就排到了。 凌晨0点左右,他按照吩咐躺进了那台巨大的机器里。 护士拿胶带把他的头部固定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罩了个呼吸面罩,手机则被放在了几米外的窗台上。 按照流程,这检查顶多20分钟。唐先生想着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半小时过去了,机器还在轰隆隆响,却没人来解带子。 他觉得有点奇怪,就喊了一嗓子:怎么还没做完啊? 然而,空荡荡的机房里,只有机器的回声,没人搭理他。 唐先生心里有点发毛了,继续喊:有没有人?医生在不在? 然而,还是没有人回应他。 他一遍遍重复喊道:还有人在机器上啊!快放我出去! 其实,这期间并非完全没人来过。涉事的那位医生后来解释,她把唐先生固定好后,因为手头有其他急事,就离开了机房。 临走前,她在系统里点了“已完成”,还口头跟同事交代了一句“里面还有人”。 结果她同事转头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被困在机器里的唐先生,此时陷入了极度的无助。他想自己挣扎着起来,可头被固定得死死的,稍微一动就怕伤着脖子。 更无奈的是,核磁共振的机器为了维持低温超导状态,一旦启动就不能随便关机,所以那巨大的噪音一直在响,这让他更不敢确定检查到底结束了没有。 唐先生也不敢动了,万一机器还在扫描,他一动不就废了? 他就这样在恐惧中熬着,累了就歇会儿,攒点力气接着喊。 这6个小时,每一分钟都像一年那么长。 外面的世界也乱套了。唐先生的妻子见丈夫深夜未归,电话也没人接,急得报了警。 警察和妻子赶到医院,调监控却没发现唐先生离开的画面,因为他一直在机房里。 保安拿着就诊记录一脸懵,说系统显示他0点10分就做完走了啊! 直到早上6点,唐先生终于等来了那个保洁员。当他拿到手机,看到妻子的几十个未接来电时,知道妻子肯定担心得要命,以为他出什么事了。 这事儿被曝光后,3月12号,涉事医生面对记者采访,承认了错误。 医生表示:是我们的责任,我把他固定好后有急事离开了,虽然跟同事说了一声,但同事忘了确认。我们俩都被停职了,科室也开了会整改。 医生还解释了技术原因,说核磁共振机器一般不关机,所以唐先生听到的响声是正常的,对身体没辐射伤害。 院方也带唐先生做了体检,确认身体无碍,并道了歉。 但唐先生心里的结没那么容易解开。 被关6小时的惊吓,加上院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谈不拢,让他很是憋屈。 院方最后甚至建议他,要是不满意,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今,医院的放射科据说已经加了新规矩:病人上机前、下机后,必须双人核对签字。 但这纸面上的规矩,能不能真正抚平唐先生那一夜的恐惧,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有人说,核磁共振机器发出的声音真的要人命,时间长了受不了,6个小时没被声音逼疯,算是个狠人了! 再急的事,做完了把人放出来能用多久?告诉别人说机器上有人就离开了,这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和不负责任,这样的医生必须开除,而不是停职了事。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涉事医生擅自离岗且未有效交接,导致唐先生被困长达6小时,存在严重过失。 虽然院方称机器噪音无辐射,但长时间被困造成的精神恐惧与身体束缚属诊疗活动中的损害。 根据这个法条,医院对医务人员职务过错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不能以“自然死亡式”的技术借口免责,必须对唐先生的精神损害及相关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所以,唐先生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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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阳光

1
2026-03-13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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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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