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生病,好不容易挂了上海的专家号,她花2000多买了张机票,早早就来到机场,结果却在登机口被拒载了,理由是飞机超售。女子说自己着急看病,恳求工作人员通融一下,可对方只给了她一个选择:改签,并赔偿400块。女子最终还是没能坐上飞机,约的专家号也作废了。 半个月前,雯女士身体不舒服,跑了好几家医院都没看好,最后好不容易在上海挂上了一个专家的号。 那号难抢得跟春运火车票似的,她定闹钟、拼手速,折腾了大半个月才算落定。 为了不耽误事,她又花2000多买了东航最早的一班飞机,早上8点多起飞。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4点多雯女士就爬起来了,摸黑往机场赶。 到了机场,值机、安检一路顺畅,眼看就要登机了,谁能想到,这个时候出岔子了。 就在她把身份证和登机牌递过去,准备迈进廊桥的那一刻,一只手横在了她面前。 “女士,对不起,这航班超售了,您不能上。” 工作人员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语气客气得挑不出毛病,但说出来的话让雯女士一脸错愕。 她第一反应是听错了。超售?啥叫超售?我有票啊!我花2000块买的机票,凭什么不让我上飞机? 工作人员还是那副标准话术:真的很抱歉,系统座位卖重了,为了飞行安全,得请您改签到中午12点那班。 雯女士脸色更难看了。中午12点?等飞到上海都下午了,专家号早就过号了!这半个月的努力、机票钱,全打水漂了? 她看了一眼手表,离起飞没多久了,她急得声音都变了调,说我不是去旅游,我是去看病的,耽搁不得啊!能不能让我上去? 看着排在她后面的几个乘客都能顺利登机,雯女士更是懵了,说他们比我晚到都能进,凭什么只拦我? 工作人员是那一套话术:真的很抱歉,我明白,我也理解进,但是规定就是规定,您真的不能上飞机。 眼看硬的不行,雯女士只能来软的,几乎是在哀求说:你帮帮忙吧你去问问飞机上有没有人愿意改签?我给他钱都行,但我真改不了啊,我病等不起! 也许是被吵得没办法,工作人员抛出了所谓的补偿方案,说如果您同意改签,我们可以给您升舱,再赔400块钱。 400块?公务舱?雯女士听完只想笑,她要的是这些吗?是正常登机,顺利落地上海看病! 她大喊:我不要钱,我要的是现在登机!我的号作废了,耽误了看病,这你们要怎么赔? 双方就在登机口僵持着。雯女士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绝望变成了愤怒。她拖着箱子,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想硬闯过去。 “哎!女士!” 那只手再次伸了过来,像一道铁栏杆,死死拦住了她的去路。 雯女士被拦在廊桥口,进不去,绝望至极。 最终,雯女士还是没能如愿登机,她眼睁睁看着那架飞机滑向跑道,而自己手里那张登机牌,瞬间变成了一张废纸。 工作人员还在旁边说着“请您去柜台办理改签”,雯女士却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了。 她输给了航空公司的“超售”,更输给了这冰冷的、毫无通融余地的规则。 最后,雯女士好不容易约上的专家号还是作废了,这让她十分沮丧。 有人说,拦谁不好,非要拦一个病人? 再者处理问题要灵活点,如果工作人员能去机舱里问一嘴,说有人急着去上海看病,有没有人愿意改签坐12点的飞机去上海,还能补偿400元,肯定会有人愿意的,何必这么死板? 《民法典》第820条: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航空公司因“超售”导致无法为持票旅客雯女士提供座位,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 虽工作人员提出了改签及赔偿方案,但未征得旅客同意即强制拒绝登机,且未举证证明已尽到“采取必要安置措施”的义务,如询问其他乘客自愿改签。 雯女士因误机导致专家号作废,属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该条,承运人不仅应退票或改签,还应对旅客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非仅以“礼貌拒绝”和少量赔偿了事。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不死鸟一辉?
胡扯,超售是在值机拦,办了值机有了座位怎么拦,系统里座位重不了
笨苯露比
作者知道有超售这回事,但不了解细节。
因此而止
有人插队了
用户10xxx81
提前一两天到。非要当天出发。大聪明
用户13xxx81 回复 03-12 00:59
去上海住两天再去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