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正在骑自行车,对面突然开过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男子瞬间被闪瞎,自行车

芹姐说法 2026-03-11 23:04:16

上海,男子正在骑自行车,对面突然开过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男子瞬间被闪瞎,自行车失控,正巧撞到路边抱小孩的女子,小孩当场飞了出去! 据光明网报道,事情发生在上海崇明区某路段。 案发当天晚上,蔡某加了会班,下班后已经没有公交了,蔡某干脆扫了一辆自行车,准备慢慢悠悠骑着回家,顺道吹吹风。 当时天色已经很晚了,路上已经很黑了,蔡蔡某靠着路边,慢慢悠悠的骑。 与此同时,5岁的小郑刚吃过晚饭,非要下楼玩,小郑的妈妈被他磨的没办法,只好带着他出去散步。 母子两个玩了一会,小郑撒娇说走不动了,非要让妈妈抱。小郑妈只好抱着他,一步一步沿着小路往家走。 母子两个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路,正在这时候,对面突然驶过来了一辆小轿车。 这辆小轿车开着远光灯,小郑和小郑妈被灯光刺得眼睛都睁不开,母子二人下意识闭了一下眼睛。 谁知道,就在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股大力,小郑妈突然被撞了一下,怀里的小郑猝不及防飞了出去。 瞬间小郑的哭声、陌生人的哎哟声,以及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交汇在了一起。 一秒钟后,小轿车走远了,小郑妈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情况,撞倒他们母子的正是蔡某。 原来蔡某回家也是走这条路,原本他距离小郑和小郑妈的距离就不远,对面小轿车开着远光灯行驶过来,蔡某的双眼瞬间被闪瞎。 蔡某瞬间失去了视觉能力,还来不及捏刹车闸,就撞上了前方的小郑妈。 事发突然,小郑妈毫无准备,小郑就这样从她怀里飞了出去。 说来话长,实际上这一切的发生,只在短短一两秒钟之间。 小郑妈恢复视力之后,立马向小郑跑了过去,小郑张着嘴哇哇大哭,身上都是血。 撞人的蔡某也被这一切吓得呆在了原地,缓过神之后,他赶紧跟着小郑妈一块去查看小郑的情况,并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民警介入调查,那个开远光灯的司机茅某也被找到了。 不久,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了,骑自行车的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开远光灯的茅某负次要责任,小郑不负责任。 事发后,小郑住了院,后来经过鉴定,小郑最高伤残等级为精神10级伤残。 事发后,蔡某、茅某以及小郑的父母,三方坐在一块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商量了多次,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随后,小郑的父母以小郑监护人的身份,将蔡某和毛某起诉了。 小郑可谓是遭受了无妄之灾,那么,他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蔡某作为事故的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蔡某在骑车过程中,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仔细观察路况。 蔡某已经发现了开远光灯的车,却没有和小郑及小郑妈保持距离,最终失去视觉能力来不及刹车撞上小郑母子,蔡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小郑受伤,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另外,事故的起因是茅某开远光灯导致的,茅某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茅某违规使用远光灯,严重干扰了蔡某的视线,导致蔡某无法准确判断路况,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茅某也需对小郑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郑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他作为年仅5岁的儿童,在母亲怀抱中正常行走,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 所以,小郑的损失应由蔡某和茅某共同承担。 最终,崇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庭前调解阶段,蔡某和毛某都主动表示,小郑是幼龄儿童,现在最主要的是让他尽快接受治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二人都愿意协商化解这次矛盾纠纷,经过调解,三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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