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福建,女子骑自行车在一拐弯处不慎摔倒,2名初中女生恰巧骑电动车路过,

阳阳不打烊 2026-02-19 19:13:30

“冤不冤?”福建,女子骑自行车在一拐弯处不慎摔倒,2名初中女生恰巧骑电动车路过,看到女子摔倒,也没多想,便把女子扶了起来。 怎料,女子声称是被2名女生吓摔倒的,要求2名女生赔偿,未果后,报警。 那两个女生一个叫小婷,一个叫小琳,都是初二的学生,那天下午刚补完课,骑着共享电动车往家赶。拐弯处的路有点窄,她们远远就看见穿粉色外套的女子连人带车摔在地上,疼得直哼哼。小婷和小琳对视一眼,没多想就停下车,跑过去把人扶了起来,还帮她把歪了的自行车摆正。 她们本来以为做了件好事,转身要走的时候,那女子却一把抓住了小婷的胳膊,说自己的腿摔断了,是被她们的电动车吓着才摔的,必须赔钱。两个孩子当时就吓懵了,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们想解释,说自己离得很远,根本没碰到她,可那女子就是不松口,一口咬定是她们的错。 后来交警来了,调了监控。从画面里能清楚看到,女子是自己在拐弯时重心不稳摔下去的,小婷和小琳的电动车当时还在几米开外,根本没有靠近。可那女子还是不依不饶,说自己被吓得慌了神才摔的,要求两个孩子的家长赔偿22万。 交警最后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里,竟然给两个孩子定了次责。理由是,她们作为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动车上路本身就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虽然没有直接碰撞,但客观上对摔倒女子的心理造成了影响。这个结果让小婷和小琳的家长彻底炸了锅。 小婷的妈妈郑女士说,孩子从那天起就变得沉默寡言,上学也不敢跟同学说话,晚上睡觉还会做噩梦哭醒。“她只是想做个好人,怎么就成了被告?”郑女士红着眼眶说,“现在她连看到有人摔倒都不敢上前扶了,说怕再被讹。”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说,这女子就是典型的“碰瓷”,好心扶她反而被讹,太让人心寒。也有人说,交警的定责有问题,明明是女子自己摔倒,凭什么让两个孩子担责?还有人说,现在的社会太复杂,好人难做,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我想起之前看到的一个新闻,也是有人摔倒被扶,反过来讹诈好心人,最后监控还了好心人清白。可这次不一样,明明有监控证明孩子没碰她,却还是被定了次责,还要赔22万。这不仅是对两个孩子的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善意的打击。 我们总说要弘扬正能量,要鼓励大家见义勇为,可当善意被这样践踏,当好人被这样冤枉,谁还敢伸出援手?如果连扶起摔倒的人都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那这个社会的温度,恐怕只会越来越低。 也有人说,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就否定整个社会的善意。可我想说,正是这些个别案例,才最能刺痛人心。当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因为一次善意的举动,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当他们从此不敢再相信这个世界,我们失去的,就不只是两个孩子的善良,而是整个社会的希望。 我有个朋友,之前在路上看到有人晕倒,想都没想就上去做心肺复苏,结果那人醒了之后,反而说他把自己按伤了,要他赔钱。从那以后,我朋友再也不敢管闲事了。他说,不是他冷血,而是他怕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善意,都想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可当这份善意需要用高额的赔偿和沉重的心理负担来买单时,谁还敢轻易迈出那一步?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不是女子的讹诈,而是责任认定书里那句“次责”。它像是在告诉所有人,哪怕你没做错什么,只要你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只要你做了不该做的事,你就要承担责任。这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在扼杀我们心中的善良。 我们常说,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可当法律的判决,让好人寒心,让恶人得利,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我们的法律,是不是真的站在了正义的一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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