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8岁男童在公共区域放“二踢脚”,把同单元4岁邻居炸成十级伤残。受害者家长起诉索赔,一审法院判男童担责80%,受害者家长因没及时预见风险担责20%。受害者家长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监护人都有责任,最终维持原判,让受害者家长担责20%。 (来源:极目新闻) 2024年2月22号下午1点左右,正是农历正月十三,4岁的吴某泽在妈妈陪着下,在单元门口欢快地玩耍。这时候,同单元8岁的万某硕跑到了公共区域,掏出了“二踢脚”开始放。那“二踢脚”动静可大了,“砰砰”两声,就跟小炮弹似的。谁能想到,这“二踢脚”直接就把吴某泽给炸伤了。 吴某泽被炸伤后,疼得哇哇大哭。他妈妈吓得脸色煞白,赶紧把他送去了医院。这一住就是10天院,医生诊断鼻部损伤达到了十级伤残,脸上还留了好大一块疤。这疤以后还得做修复手术,孩子这么小,就遭了这么大罪,真是让人心疼。 吴某泽的家长那是又心疼又气愤,觉得这事儿就是万某硕造成的,得让他家长赔偿。可万某硕的家长觉得,这事也不能全怪他们家孩子,毕竟是在公共区域,吴某泽家长也有责任看好孩子。双方家长因为赔偿的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上了法庭。 一审时法院认为,万某硕已经8岁了,虽然还是未成年人,但放“二踢脚”这种危险的事,他应该知道有风险。而且他是在公共区域放,直接导致了吴某泽受伤,所以万某硕得承担主要责任,判他担责80%。 那为什么吴某泽家长也得担责20%呢?审理认为,吴某泽才4岁,他妈妈虽然看着他,但没及时预见万某硕放“二踢脚”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说,看到万某硕拿出“二踢脚”的时候,没赶紧把孩子拉开,或者制止万某硕放,所以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吴某泽家长一听这判决,他们觉得自家孩子太冤了,明明是万某硕放炮炸伤了人,自己还得担责,这哪说得过去啊?于是,他们不服一审判决,直接上诉了。 二审法院认为,这事儿双方监护人都有责任。万某硕的家长,没教育好孩子,让孩子放这么危险的“二踢脚”,肯定得担责。 而吴某泽的家长,虽然看着孩子,但没尽到足够的监护义务,没及时避免危险发生,也得担一部分责任。最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还是让万某硕担责80%,吴某泽家长担责20%。 说实话,从法律上来说,这么判是有道理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某硕放“二踢脚”炸伤了吴某泽,这明显是有过错的,所以得承担侵权责任。 那为什么吴某泽家长也得担责呢?这就涉及到监护人的监护义务了。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吴某泽才4岁,他妈妈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他不受伤害。在万某硕放“二踢脚”的时候,她没及时采取措施,没尽到监护职责,所以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家长们带孩子的时候,在公共区域,得时刻注意周围有没有危险。要是看到其他孩子玩危险的东西,得赶紧把自家孩子拉开,或者制止对方。不然,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对于那些有危险性的玩具,像“二踢脚”这种,家长可千万别让孩子玩。孩子小不懂事,不知道这东西有多危险。万一出了事,伤害的可是自己家的孩子,到时候后悔都晚了。 这责任划分虽然看着有点让人心里不舒服,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得讲公平公正。不能光看一方有错,另一方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尽到义务。 大家说说,你们觉得这责任划分合理不?要是你们遇到这种事儿,会怎么处理呢?快来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