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遇到一个年轻女孩,相识之后男子非常疼爱对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男子

芹姐说法 2026-02-18 05:58:00

四川成都,一男子遇到一个年轻女孩,相识之后男子非常疼爱对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男子更加是小心翼翼的维护,生怕女友不要自己了。恋爱6年了,俩人还一直没有结婚,男子为了能够早点把女友娶回家,一直慷慨的赠与钱款给她,前前后后转账了77万元。谁知道,命运弄人,最后俩人走到了分手地步。分手之后,男子要求女子退还这些高额转账,女子表示:都是你自愿给的,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浪涨新闻报道了这则新闻。 恋爱中的关系,越是小心翼翼的一方,似乎就更加会吃亏。 一男子李先生,谈到了一个非常可爱、好看的女朋友,恋爱期间,李先生可真的是非常小心的维护两个人的关系。 为了很好的经营两个人的恋爱关系,李先生一直对自己的女友非常好,真的是捧在手里怕溜掉、含在嘴里怕化掉的那种。 李先生跟自己的女友,就是本着结婚的念头在谈恋爱,而这个恋爱,一谈就是6年,他是一心就想着跟女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为了能够把感情好好的维系,李先生一直投入了金钱。 在谈恋爱期间,李先生真可谓的是大方的很,给女孩花费了不少钱。不管是日常的开销、节日红包,还是女友急用钱的时候,他都会很慷慨,毫不犹豫的转账。 就这样,6个年头下来,李先生给女友前前后后一共花费了77多万元,包括开销、转账等。 虽然花费的比较多,但是在李先生的心里,最后,他一定会娶到眼前的女孩,这些钱,就是给自己未来的老婆花的。 谁知道呢,现实总是诸多转折,6年的爱情长跑,最后还是走到了分手的地步。 李先生因此心碎了很久,他一直就不能想明白,为什么付出了真心,最后却不能换来圆满的结局。 越想内心越不是滋味,李先生心里充满了委屈和不甘。因为在他看来,这些开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和赠与。 如今,俩人一拍两散,女友就该把之前的77万元退还回来。 于是李先生就主动找到了女友,希望她把之前的转账都退还给自己,合计77万元。 听到这个诉求,前女友直接就拒绝,在她看来,这些钱都是男子自愿给的,是恋爱期间你情我愿的付出,哪里还有要回去的道理? 二人吵得不可开交,最后,男子直接就上诉了,要求女子退还自己77万元。 相关部门审理之后认为: 6年来,李先生的转账、消费凭证,已经都拿不出来了,如果想要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则需要提供证据。 另外,合计77万元的转账,也没有消费凭证,而且跨越的时间比较久,也没有聊天记录、书面约定等,转账时更加没有备注。 因此,李先生并无法证明这些转账跟缔结婚姻有关系,既然财产已经完成转移,则认定为属于无偿赠与,最后判决不予返还。 本案释法: 男女谈朋友长达6年,这6年里男子为了恋爱花费了77万元,包括生活开销、购买礼物等,分手后,男子拿不出这些钱属于结婚赠与的前提,想要女方退还,诉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一旦资产完成转移,不符合任何撤销的前提,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受赠方不需要返还。 本案中李先生给前女友开销、转账、消费、买礼物等,一共付出了77万元,但是跨越的年限比较长,长达5年,而且也提供不出任何的聊天记录、书面约定、转账备注等,不足以证明存在结婚条件的赠与。 因为无法提供证明,财产也已经完成了转移,不符合其他的撤销条件,所以最后,李先生只能自承理亏,这些钱款跟感情只能说,白付了。 听到判决结果,李先生也是很枉然,以为真心付出,最后可以换来婚姻,没想到,这些年付出的感情还有金钱,全都落了空。 很多人说,这个李先生,怎么就一点心眼都没有呢,谈了这么多年,女友一直找自己索取,他怎么就不能看清楚一个人呢,一直付出,这就是个傻子。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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