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得了尿毒症,做透析时认识了科室负责人,对方借走她15万,承诺3个月归还,3年过去了,女子已经到了晚期急需换肾,可对方借她的钱迟迟不还。女子多次找她要钱,对方称:我有钱了就还你,你坚持住! 42岁的杜女士已经和尿毒症抗争了好几年,身体弱得连走路都费劲,双肾功能几乎完全丧失,全靠每两天一次的透析吊着命。 这笔15万的钱是她东拼西凑攒下的,原本是准备用来换肾的“救命钱”,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2023年10月,给她做透析的科室负责人张某某找到了她,说科室进医疗耗材需要资金周转,想借这笔钱用三个月。 为了让杜女士放心,张某某承诺不仅到期全额还钱,每个月还会给1500元生活补贴和3000元利息,还写了书面协议,说用科室里的8台透析机器做抵押。 对于常年生病、没有收入来源的杜女士来说,这样的条件很有诱惑力,再加上对方是医院科室的负责人,穿着白大褂的身份让她放下了戒心,最终把这笔救命钱借了出去。 可约定的三个月还款期到了,张某某却没提还钱的事。杜女士一次次去催,得到的都是推脱。 这一拖就是三年,杜女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从原本的病情稳定慢慢发展到了尿毒症晚期,换肾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可那15万始终要不回来。 更让人寒心的是,这三年里张某某只还过200块钱,还说“我有多大能力还多少钱”,轻飘飘的一句话,却不管这笔钱对杜女士意味着什么。 这件事背后还有更让人不解的地方。医院方面说科室没有对外承包,张某某只是耗材供应商,可实际上这个科室所有医护人员的工资都是张某某发放的。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立医院科室承包是明确违规的,可张某某却能以类似负责人的身份在医院里待了三年,还能向病人借钱。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法院早就因为张某某在外欠了巨额债务,查封了该科室的账户,也就是说她向杜女士借钱的时候,资金链可能已经断了,明知还不上,还是动了病人救命钱的心思。 现在杜女士的身体已经等不起了,每多拖一天,她的生命就多一分危险。 从法律上来说,借贷关系很明确,张某某该还钱天经地义;从道德上来说,拿了病人的救命钱迟迟不还,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可到了执行层面,杜女士却陷入了困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这笔钱,赶上换肾的最后机会。 那句“你坚持住”,说起来容易,可对于一个生命垂危的尿毒症患者来说,没有钱,怎么坚持? 医院的监管缺位让这样的事情有了发生的空间,而如何尽快帮杜女士拿回救命钱,让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是现在最该解决的问题。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