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年都不过了???火急火燎去自首,这是得多绝望?中戏表演系主任王鑫,今天主动投案

大双桉闻 2026-02-14 18:15:39

连年都不过了???火急火燎去自首,这是得多绝望?中戏表演系主任王鑫,今天主动投案了。其实,这事儿特好理解,昨天前任陈刚刚进去,今天,继任者要是还能坐得住,那才叫见了鬼。俩人在一个系里搭班子、搞交接,那关系早就盘根错节,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俩人在表演系的工作交集,可不是简单的前后交接,而是实打实的搭班子共事,陈刚2016年任系主任,2019年转任党总支书记,王鑫当时已经是表演系的副系主任、党总支常务副书记,这种党政交叉任职的模式,本身就注定了他们的工作不可能截然分开。 高校二级院系的运作规则就是集体领导、分工合作,所有重要事项都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小到教研室调整、课程安排,大到招生计划、经费使用、校企合作项目,都得俩人心照不宣配合着推进。 表演系看着是搞艺术教学的,实则握着不少实权,这些权力节点恰恰是俩人利益捆绑的关键。 艺术院校的招生向来是核心权力,表演系每年招生名额有限,不管是普通本科班还是中外合作双学位班,从专业加试评分到最终录取排序,主任和书记都有不小的话语权。 那些想走捷径的考生家长,要打通关系自然得兼顾党政两头,不可能只找一方打点。 这种情况下,陈刚和王鑫就算没有明确的利益分成,也必然知晓对方的操作,形成了默认的“互不干涉”或者说“相互背书”。 除了招生,经费管理也是绕不开的环节。表演系有本科、硕士、博士多个教学层次,还有各类合作交流项目、科研课题,每年的资金流动不算小数。 高校财务制度里,很多支出需要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批,尤其是一些预算外的灵活开支,比如邀请校外导师的酬劳、排练场地的租赁费用、器材采购的回扣等,都需要俩人配合才能完成。 王鑫作为副手时,大概率参与过不少这类事务的执行,陈刚是决策者,他就是具体经办人,账目上的关联根本没法切割。 校企合作和资源分配更是把俩人绑得更紧。表演系要给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就得和影视公司、剧院团建立合作关系,这些合作项目里难免有利益输送空间。 谁来推荐学生进剧组、谁能拿到重要角色资源、合作项目的收益如何分配,这些都需要系里的核心领导共同商议。 陈刚在任时谈下的合作,王鑫在交接后可能继续推进甚至扩大规模,中间的利益链条是连续的,不会因为主任换人就中断。一旦陈刚因为这些合作出问题,顺着合作流程往下查,必然会查到王鑫头上。 纪检监察的调查逻辑更是让王鑫没有退路。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向来是“一盘棋”,抓了主犯就会顺着关联线索深挖,不会孤立处理单个案件。 陈刚落马后,纪检部门会全面核查他任职期间的所有工作痕迹,招生档案、财务凭证、合作协议都是重点审查对象,这些材料里不可能没有王鑫的签字或参与记录。 而且高校职务犯罪多是窝案、串案,办案人员很清楚党政班子成员之间的利益关联,不会轻易相信“不知情”“没参与”的说辞。 主动投案本质上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根据纪检部门的政策,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可以获得从宽处理,这比被立案调查后再被动认罪的后果轻得多。 王鑫很清楚,自己和陈刚的工作交集太多,很多事情根本说不清楚,与其等着被约谈时百口莫辩,不如主动交代争取宽大。 他的“火急火燎”不是因为绝望,而是摸透了调查规律后的及时止损,趁着案件还没查到自己头上,主动迈出一步,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这种前后任接连落马的情况,在高校院系里并不少见。二级院系的权力相对集中,党政负责人长期共事,很容易形成固定的利益格局。 接任者往往会延续前任的一些“潜规则”,一方面是为了快速稳定局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想改也难。 陈刚和王鑫的情况就是如此,王鑫在当副系主任时就已经适应了这种运作模式,接任主任后自然会延续下去,形成了“前任铺路、后任受益”又“前任出事、后任担责”的连锁反应。 更关键的是,表演系的圈子本身就小,很多操作都是半公开的“行业惯例”。招生时的人情照顾、经费使用的灵活处理、资源分配的暗箱操作,系里的老教师、行政人员都看在眼里。 陈刚落马后,这些知情人很可能会主动向纪检部门提供线索,王鑫知道纸包不住火,拖延只会让证据链更完整,对自己更不利。主动投案还能抢占舆论先机,给外界留下“认错态度好”的印象,比被抓后声名狼藉强得多。 说到底,王鑫的主动投案和绝望无关,纯粹是形势所迫的必然结果。前后任搭班子形成的权力捆绑、利益交织,让陈刚的落马成为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纪检调查的高压下,任何试图隐瞒、拖延的做法都是徒劳,主动交代才是最现实的出路。 这不是个人品德的问题,而是高校二级院系权力运行机制中,党政交叉任职、监督缺位导致的必然现象,只要其中一人出事,另一人很难独善其身。 王鑫的选择,不过是看透了这种利益捆绑的本质,做出的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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