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老陈家有姐弟俩二人,老陈有一套祖宅,6层楼高,因为这个家产,这家子闹了

梅姐说法 2026-02-13 11:57:34

浙江金华,老陈家有姐弟俩二人,老陈有一套祖宅,6层楼高,因为这个家产,这家子闹了不少事。老陈夫妻俩当时在分家的时候,签订了协议说房子都归儿子所有,姐姐自愿放弃。但是这些年,姐夫一直拍马屁,老陈夫妻俩也一直在给姐姐带小孩,弟弟小陈就有些疑神疑鬼,感觉母亲可能偏心,会把钱财分给姐姐跟姐夫。回家之后,小陈一言不合就打了母亲两个嘴巴子。 半岛晨报2月1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弟弟小陈的意思就是,家产一分钱也不可能给到姐姐,他是儿子,他就要得到全部。 又是因为家产而发生的家庭纠纷。 家住在金华的老陈一家,家境丰厚。早些年的时候,老陈夫妻俩建造了一套6层楼的自建房。 后来老陈夫妻俩准备分家,顺便就把家产分一分。夫妻俩签订协议的时候有写的很清楚:将来这6层楼的房产,全都归儿子小陈一个人所有。 小陈上面还有个姐姐,当时姐姐说,她自愿放弃。 不过这些年过去了,弟弟小陈说:父母其实并没有履行协议,这个6层楼高的房子,他压根就没继承到。 小陈可一直惦念着父母的这套房产,因为整整6层楼高,也就只有2层是父母在居住,其他楼层都出租出去了。 每层楼都有很多房间,所以就有很多的租客,每年光是收取租金,那都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所以弟弟小陈很着急,一天房子得不到手,一天就心慌慌。 尤其是最近,小陈姐姐的丈夫,就是小陈的姐夫,最近竟然开始在村里散布谣言:说老陈夫妻俩准备把部分家产给到女儿,就是小陈的姐姐。 听到这话,小陈就坐不住了。 他回想起这么些年,父母确实对姐姐的态度很好,比如说,小陈也有小孩,姐姐也有小孩,但是小陈就是感觉,父母照顾姐姐的小孩要更加上心一些。 小陈是越想越生气,想到父母要是真的把这么巨额的家产分给姐姐,那么就落到了姐夫手里,等于落入外人手中。 这一点,他绝对不让发生的。 想到这里,小陈怒气冲冲的就往父母家里赶,看到儿子回来,母亲还准备迎上去,没想到小陈上来直接就给了妈妈两个嘴巴子。 老陈听到自己的妻子被打,也赶紧从屋内走出来,果然就看到妻子捂着嘴巴,儿子站在一旁,看来,刚刚儿子真的是对自己的母亲动粗了。 小陈眼看着自己殴打了妈妈,内心也有些不大过意,但是仍然质问父母:说房产给我,到现在都没有兑现,如今姐夫说,你们已经要分财产给他们了,这个你们怎么说? 老陈夫妻俩面对儿子无理要求,只能先报一下警,处理一下这个事情。 调解人员当时就给出方案:以后小陈不可以上门来打扰自己的父母。 而老两口也表示,又不是说家产不给儿子,有的时候虽然责骂过他,但是内心还是很向着儿子的,以后也会按照协议来执行。 父亲老陈也表示:希望做个见证,小陈以后不要过来打扰他们的老年生活,不然还会继续再次报一下警。 本案释法: 父母已经签订协议承诺将房产留给儿子,儿子患得患失以为要分给姐姐,就上门去殴打自己的父母。如何评价儿子的这个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殴打他人、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以及罚款。 不管最后这套房产归属于谁,子女对父母实施暴力行为,本身就是独立的违法行为,而且殴打父母还构成严重违法,不仅违背了人伦道德,更加触犯法律的底线。 作为儿子、女儿,即使父母将来没有资产遗留给自己,那么作为子女都需要依法孝养父母,还需要承担其扶助和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所以,小陈的行为大错特错。如果父母追究,首先他就要被行政拘留,同时,这样的做法,还要面临道德的指责。 总之,这位儿子小陈也是心胸有问题,还是需要摆正心态,父母说留给你的资产,协议都签订好了,怎么还真患得患失呢? 就算分点给姐姐,也是无妨,毕竟姐姐也是合法的继承人,做弟弟的也该支持一点,不需要如此紧张。 更何况,殴打自己的父母,这个行为应该吗? 看完本案,您作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里评论,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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