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可女子不愿意,两人分手。万万没想到,12年后,女子突然将男子告上法庭,说自己曾给男子生下一个女儿,让男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法院判了。 黄某在上海拼了好几年,始终惦记着老家的亲人,加上自己在上海的发展也没多大起色,就想着回老家四川,踏踏实实过日子,甚至还想在老家做点小生意。 他满心欢喜地跟刘某说,想让她一起回四川,两个人扎根老家,组建一个小家庭,好好过日子。 可刘某压根不愿意,她在上海待了这么久,早就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也认识了一些朋友、积累了一点基础,怎么可能愿意放弃现有的一切,跟着黄某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 僵持了一段时间,两个人都觉得累了,也知道这段感情再继续下去也没意义,最后就和平分手了,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互相纠缠,分手后就彻底断了所有联系,各自过各自的日子去了。 那时候的黄某,一门心思都在回老家后的规划上,压根没多想,更不会料到,这场看似平平无奇的分手,会在12年后,把他平静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分手后,黄某顺利回了四川老家,勤勤恳恳打拼,慢慢稳定下来,还组建了自己的新家庭,日子过得平淡又安稳。 12年里,他从来没再见过刘某,也没收到过她任何消息,当年那段同居恋情,早就被他埋在了心底,几乎快要忘了。 而他不知道的是,当年两人分手的时候,刘某已经怀了他的孩子,而且分手后,刘某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独自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是个女孩,取名叫安安。 这12年,说真的,刘某也不容易,一个人又要上班赚钱,又要拉扯安安长大,孩子的吃喝拉撒、上学看病,全都是她一个人扛着,从来没跟黄某提过一句,也没找过他帮忙。 可随着安安慢慢长大,上学、补课、看病,各种开支越来越多,刘某一个人的工资,早就不够支撑这些开销了。 实在没办法,她才想起了黄某这个孩子的生父,最终选择走法律途径,以安安的名义,把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直到开庭审理,他才从刘某口中得知,自己竟然有一个12岁的女儿,而且这么多年,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 换做任何一个人,突然被告知多了个十几岁的孩子,还要一次性支付巨额抚养费,估计都会崩溃。 黄某当场就说了,他不是故意逃避责任,而是真的不知情,分手后两人断了所有联系,他根本不知道刘某怀了孩子、生了孩子,要是早知道,他也不会不管不顾。 黄某承认安安是自己的女儿,但他觉得,自己这12年不知情,也没参与孩子的成长,不应该承担全部的抚养费,希望能少付一点。 而刘某则态度坚决,她说,黄某是孩子的生父,抚养孩子是他的法定义务,不管他知不知情,都不能免除这份责任,孩子不能没有父亲的经济支持。 最后,还是法院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才各退一步,达成了协议:黄某一次性支付安安12岁之前的抚养费和医疗费,一共11.5万元,之后每个月,再支付1500块钱抚养费,一直付到安安满18岁。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