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抢”不成,直接将中企告到司法部,决定强制执行。 那时候随锐集团通过香港子公司合法收购了加州这家丘比特系统公司,全资控股,交易走完所有程序,没人跳出来说不行。 丘比特主要做视频通讯硬件和软件,客户里有商业用户,也有美国政府部门,收购后,随锐投入资源经营,业务平稳跑了五年多,一切正常。 结果到2025年7月8日,美国总统突然发行政命令,说这笔旧交易威胁国家安全,要求随锐在120天内完全剥离,包括股权、资产、知识产权、非公开源代码,全都要吐出来。 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介入,给过两次延期,最后期限拖到2026年2月3日,可随锐觉得交易本来就合法合规,坚持不主动执行。 美国那边等不及,2月9日直接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援引1950年《国防生产法》第721条,要法院下禁令,禁止随锐拥有或控制丘比特任何权益,并强制剥离。 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用联邦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总统令,司法部声明里反复提“保护国家安全利益”,但就是不说清楚,为什么五年后才想起有风险。 五年里相安无事,产品继续供货,突然翻旧账,这不是监管疏漏,而是赤裸裸的选择性执法,套路太熟悉了,先让交易完成,生米煮成熟饭,再以国家安全为由倒查、拆解、收回。 这种做法最伤的是商业互信和国际投资规则,跨国并购靠的是市场自愿和当地法律,美国却能单方面追溯已结案的合法交易,强行没收,这等于告诉全世界投资者: 在美做生意,随时可能被追溯、被剥夺,中国企业出海,本来就是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求发展,却总碰上这种“规则只管别人”的双标。 随锐的案子不是个例,它暴露美国在关键科技供应链上的深层焦虑:中国企业一旦进入核心环节,就能挑战他们的垄断,所以宁可破坏契约,也要“斩草除根”。 真正强大的国家,不会靠追溯旧交易、动用七十多年前的法律来压制对手。 丘比特涉及的视频通讯技术,在全球不算绝密黑科技,中国企业在类似领域早就实现自主可控,有些场景甚至走在前头。 美国强制剥离,短期是施压,长期只会推动中国企业更快“去美依赖”,把供应链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加速国产替代。 我们中国人讲究有来有往,美国想用法律当武器抢中国企业的合法财产,我们就更得坚定自主创新,砸钱攻核心技术,让他们找不到任何下手的借口。 随锐的硬扛态度值得肯定:面对无理要求,不低头、不退让,这是在维护中国企业尊严的底线。 你觉得美国这种“事后追责”会变成常态,还是只是阶段性疯狂?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