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特别的家庭纠纷,公公老唐给儿媳转了650万买房,结果小两口闹离婚后,公公想要回这笔钱,把儿子儿媳一起告上法庭,最后却被法院驳回了全部诉求,这事让不少人议论纷纷。小唐和小谢结婚后,日子本该安稳,可在小谢怀孕期间,矛盾一下子爆发了,小谢发现丈夫小唐竟然隐瞒了自己的婚史,更让人寒心的是,小唐还一直怀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执意要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结果清清楚楚证明孩子是小唐的亲生孩子,可小谢心里的委屈和愤怒一点都没消减,觉得丈夫的不信任和隐瞒伤透了自己,甚至想打掉孩子和小唐离婚。 公公老唐看在眼里,知道是自己儿子理亏,为了弥补儿媳受的委屈,也为了保住这个家,他分三次给小谢的账户转了总共650万,转账的备注都写着“购房款”,随后小谢就用这笔钱在徐汇区买了一套学区房,房子也直接登记在了她自己的名下。没多久小谢生下了孩子,本以为孩子的出生能缓和夫妻矛盾,可两人的感情还是走到了尽头,之后便开始分居,小谢还曾起诉离婚,只是当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眼看儿子和儿媳的婚姻挽回无望,老唐突然改口,说这650万是儿子儿媳向自己借的钱,要求两人共同偿还这笔钱还有相应的利息,还拿出了一张只有儿子小唐签字的借条作为证据,把小唐和小谢一起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小谢对此并不认可,她表示这笔钱是老唐因为儿子的过错,补偿给自己的,根本不是借款,而且借条上也没有自己的签字,自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所谓“借款”的事。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的判决,老唐只拿出了有小唐一人签字的借条,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小谢知道这笔所谓的借款、同意借款,或者事后对这笔借款进行了追认。更何况,用650万买的这套学区房,并不是为了夫妻日常的共同生活所需,完全不符合法律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所以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唐的全部诉讼请求。【丈夫亲子鉴定亲生后仍要打胎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