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鑫,我有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这个观点一审判决前我就说过,事实验证了我的判断,生命权纠纷案本质上是个舆论官司,刘鑫必输。现在生命权纠纷案已经申遗成功,我个人不会讨论这个案子,也不会讨论案情,尊重司法判决,当然我没资格阻拦别人讨论。
第二个观点。江秋莲女士撒了很多重大谎言,当然有一部分撒在刘鑫身上,这部分谎言理应揭穿揭穿,但是我不接受洗白刘鑫做错的行为。错了就是错了,有些也许有理由,但考虑该事件具体情况,理由并不被当时公众接纳
第三个观点,以后若有时机,继续曝光刘鑫的惨状,目的让江女士得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