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一男子在公司库房强吻女同事,女同事很害怕报了警,事后,公司把男子开除,男子不服,起诉公司并索赔16万余元,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国+社区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2月19号那天,朱某和王某在公司偏僻的库房里整理货物。 谁知道,朱某一时手抖,突然冲上去在王某脸上“咔嚓”一口。 王某吓得脸都白了,连声“你干嘛啊!”转身就跑,随后马上报警。 警察调监控、问双方,朱某老老实实交代自己“就是忍不住亲了一下”,被认定为猥亵,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拘留5天。 5天后,朱某带着“拘留记录”回公司。 本以为风波过了,可5月12号,公司接到举报,立马找他做了笔录,朱某也在《案件约谈记录》上签了字:“我确实在库房亲了王某,后面被拘留5天。” 同一天,公司就决定给他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5月15号正式脱签。 这份《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早就写明:员工一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就是重大违规,可直接开除不付补偿,入职时朱某也签过字,默认遵守。 朱某得知自己被开除后,火速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可被驳回。 气不打一处来,他又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168446.52元,不仅要赔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还要加班费、没休年假的工资。 朱某的想法很简单,他觉得:“我没坐牢,公司凭啥开除我?” 庭上,法官的一句话把他唬住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开除’之一种,绝不是唯一。 你违反的是公司早就公示的规章制度,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司解除合同并无不当。” 一审、二审都维持原判,朱某的全部诉求被驳回,还得自己掏诉讼费。 这个结果看似出乎意料,其实情理之中: 1. 强吻同事触碰法律底线,属于猥亵,哪怕不判刑,也落了违法记录。 2. 公司规章合法有效,提前告知并经员工签字确认。 3. 劳动合同法明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同样能被解约,不用赔偿。 事情到这儿就画上句号了,朱某不仅丢了份铁饭碗,还背着违法记录,打官司也没捞到钱,真是自找苦吃。 通过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工作职场上得讲分寸感,莫图一时刺激,丢了自己前途,企业规章制度也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总之,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一旦出事了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