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一男子卖了400克金条,把卖金条的14万,借给了朋友,可万万没想到,金

智胜盐究员 2026-01-28 14:40:48

辽宁锦州,一男子卖了400克金条,把卖金条的14万,借给了朋友,可万万没想到,金价大涨,朋友还14万,男子不干了,他觉得自己亏大了,一口咬定,自己借给朋友的不是14万,是400克金条,要求朋友按黄金现值还30万,2人闹上法庭,法院经过2审,判决出乎意料。 王某民和王先生既是朋友,也是雇佣关系,王先生是老板,王某民给他打工。 2022年,王先生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他就找到王某民,跟他开口借了10万元。 当然了,亲兄弟明算账,王先生属于做生意,钱不能白用,如果他不用,人家王某民把钱存银行吃利息,或者做理财都有钱赚。 所以,王先生承诺王某民,从他那里借10万应急周转,给4万利息。 可这笔钱,没能让王先生摆脱困境,2022年4月到5月期间,王先生又跟王某民借了14万元,加上第一次的,一共28万了。 因为没钱给王某民发工资,同时,王先生还拖欠王某民9.4万的工资。 也就是借款加工资,王先生一共欠王某民37.4万。这笔钱,对谁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为了让王某民放心,王先生于2024年12月22日,给他打了一张欠条,承诺2025年1月21日前还清。 王先生说话算话,在约定的时间里,陆续还给王某民319000元,还剩下5.5万没还。 可是计划没有变化快,王先生的生意又出现周转困难,他又找到了王某民。 王某民慷慨解囊,在手里没现金的情况下,卖了400克黄金,套现14万又借给了王先生。还让王先生用自己的信用卡和某呗借款66670元。 因为王某民和王先生是朋友,朋友有困难,理应鼎力相助,而且,自己还在人家手下混饭吃,再说了,王先生还钱能力有,也不差事,所以,王某民愿意帮这个忙。 可万万没想到,等王先生走出困境,想把欠王某民的钱还给他时,王某民不干了。 因为当初他卖了400克黄金,借给王先生14万之后,这么多年,金价飞涨,按照如今的金价,能卖30多万。 自己当初之所以金条变现,是为了帮王先生,如果他只还14万,那自己亏大了,他一口咬定,借给王先生的是400克金条,不是14万,如果王先生想还,要么还自己400克金条,要么按如今的金价还30万。 王先生当然不愿意,当初是他陪着王某民去变现金条的,卖了18万,王某民借给自己14万,他借的是钱,不是金条。 两个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王某民一纸诉状,把王先生告上法庭。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王某民觉得自己亏了,想让朋友为金价上涨买单,这属实有点不讲理了。 当初卖金条换14万借给朋友,明明白白借的是钱,不是金条。要是金价跌了,总不能让朋友按低价少还钱吧?赚钱了就想捞好处,亏钱了难道还能找朋友补?这双标得也太明显了。 而且两人既是朋友又是雇佣关系,之前的账目都算得清清楚楚,欠条也打了,还钱也按约定在走。 就因为后来金价涨了,就反悔不认账,硬说借的是金条,这实在是有点破坏交情了。 借钱就是借钱,不能因为抵押物或者资金来源涨价就变卦。真要心疼金条,当初就不该卖了借现金,直接把金条抵押给朋友都行啊,现在钱借出去了,看见金价涨就眼红,这说不过去。 再说朋友之前也没亏待他,拖欠工资打了欠条,也按约定还了大部分。这次周转困难人家帮了忙,结果反倒被反咬一口,换谁心里都不舒服。 帮朋友本来是情分,结果变成了“投资”失败想甩锅,这种心态真的要不得。成年人做事得讲契约精神,借的时候说啥就是啥,事后再翻旧账,不仅伤感情,还站不住理。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民借给王先生的是14万,而非400克金条,判决王先生偿还王某民55000元和逾期利息,还有刷信用卡和某呗借款66670元。 王某民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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