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男子和妻子因辅导孩子作业发生争吵,男子的弟弟过来劝架,谁知二人刚平息

承影简史 2026-01-24 21:00:59

山东临沂,一男子和妻子因辅导孩子作业发生争吵,男子的弟弟过来劝架,谁知二人刚平息怒火。妻子的妹妹和妹夫闻讯赶到,妻妹辱骂了男子,妻妹夫拿玻璃杯砸破了男子的头。男子和弟弟气得持酒瓶和板凳将妻妹和妻妹夫一顿暴走,结果男子和弟弟被刑事拘留,而妻妹夫仅被行政拘留。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 当事人李某和妻子朱某,就因为孩子写作业的事儿吵得不可开交。本来是夫妻间的小摩擦,越吵越凶,李某的弟弟李某甲听见动静赶过来劝架。费了不少劲,总算把两人的火气压下去,现场刚恢复平静,没成想又节外生枝。 妻子朱某大概是觉得受了委屈,悄悄给自家妹妹朱某甲打了电话。没多久,妻妹朱某甲就带着妹夫杨某赶来了。这俩人压根没问清前因后果,也没想着劝和,一进门就站在朱某这边。妻妹朱某甲指着李某兄弟俩的鼻子破口大骂,脏话连篇,把之前平息的火气又勾了起来。 骂声还没停,更过分的来了。妻妹夫杨某直接抄起桌上的玻璃杯,朝着李某的额头就砸了过去。玻璃杯当场碎裂,李某的额头瞬间流出血来,疼得他直咧嘴。看到哥哥被人砸伤,一旁的李某甲也红了眼,兄弟俩彻底被激怒,也顾不上讲道理了。 李某顺手抓起桌上的酒瓶,李某甲则抄起一个塑料板凳,俩人朝着杨某和朱某甲就冲了过去。杨某还想反抗,却被兄弟俩按在地上拳打脚踢。 朱某甲见状,上前护着丈夫,还伸手抓挠李某兄弟,结果也被一并收拾了。混乱中,酒瓶、板凳轮番招呼,玻璃杯碎片撒了一地,现场到处都是血迹,直到有人报警,这场混战才被制止。 民警赶到后,先把受伤的几人送到医院,随后展开调查。之后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直接决定了几个人的命运。妻妹朱某甲头部、眼部、腰部多处受伤,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李某和杨某则都是轻微伤,只是皮外伤。 谁也没想到,五个月后警方的处理结果下来,反差大得让人没法接受。先动手砸人的杨某,只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而反击的李某和李某甲兄弟俩,却被认定涉嫌故意伤害罪,直接刑事拘留,后来又被依法逮捕。 这个结果一出来,周围人都议论纷纷,明明是杨某先挑事动手,怎么反击的反而要坐牢? 案件走到法院审理阶段,真相和法律边界才彻底理清。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事儿原本是李某夫妻的家庭内部矛盾,李某甲赶来的目的是劝架,当时双方已经不吵了。 是朱某甲到场后辱骂他人,杨某动手砸人,才把矛盾再次激化,所以朱某甲和杨某对冲突升级确实负有一定责任。 但责任归责任,法律判案只看实际造成的后果。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要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得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说的轻伤,可不是皮外伤那么简单,像肋骨骨折两根以上、面部伤口超过4.5厘米,都算轻伤二级,已经触犯刑法了。 杨某虽然先动手砸人,但只造成李某轻微伤,没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所以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行政拘留加罚款就够了。 而李某兄弟俩的反击,直接把朱某甲打成了轻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哪怕是被激怒的,也得承担刑事责任。 有人觉得这不公平,别人都动手砸头了,难道不能还手吗?这里就得说清楚,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不是随便用的。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反击的力度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当时杨某砸人之后,不法侵害其实已经暂时停止了,李某兄弟俩后续持酒瓶、板凳的反击,力度明显过了头,没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只能算故意伤人。 2019年11月22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弟弟李某甲同样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夫妻俩辅导孩子作业这点小事,最后闹到亲兄弟俩坐牢,两家人反目成仇,代价实在太大了。 这案子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家务事千万别让外人瞎掺和。本来夫妻吵两句,劝劝就过去了,妻妹和妹夫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辱骂、打人,纯属火上浇油。换成谁被人砸破头都得生气,但再生气也不能失控,一旦动手造成严重后果,有理也会变成没理。 现实里不少人都有个误区,觉得谁先动手谁就理亏,只要是别人先惹事,自己反击就没事。可法律不看谁先挑事,只看谁造成的伤害更重。打赢了的可能要坐牢,打输了的得住医院,怎么算都是赔本买卖。 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坐下来好好说,实在说不通可以找亲戚长辈调解,没必要非得争个输赢。就算遇到别人先动手,也得控制住情绪,赶紧报警找警察处理,别自己动手反击。一时冲动的代价,可能是几年牢狱之灾,还有一辈子都修复不好的亲情裂痕,真不值当。 这起案子也不算个例,生活中因为一点琐事就情绪失控、动手伤人的事儿屡见不鲜。 很多人直到被判刑才明白,法律不会因为你是被激怒的就网开一面,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终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遇事冷静三分,退一步不是懦弱,而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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