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专家肯站出来说句人话了。 建议很简单:房价若跌穿首付,且还款已超 7 年,房子直接归银行,债务两清。 现在的规矩太不合理:购房者背本金+利息两笔债,房子贬值了银行还能追着要差价,断供后拍卖不够还得补窟窿,征信还会变黑。 古代当铺都懂“物不值钱就收物”,哪有掌柜追着讨差价的?银行放贷时赚着利息,就该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不能只赚不赔。 这建议的核心不是纵容断供,是让风险不再全压在普通人身上。毕竟房贷占居民负债72%,很多家庭月供占收入一半,让银行共担风险才显公平。 你觉得这波“债务两清”的建议,该全国推广吗?

用力点
银行不一直都是干着只赚不赔的买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