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重庆女子获刑4年8个月,4次“卡点”怀孕逃避收监,网友:这是把法律当儿戏? 这事看完我真的三观震碎!法律规定对孕妇的人道主义保护,怎么就成了某些人心安理得逃避刑罚的“免罪金牌”?重庆那个1990年出生的女子李某,2019年就被判了4年8个月有期徒刑,结果四年时间里四次怀孕,硬生生靠这招“续命”,四次都拿到了监外执行,至今没真正坐过一天牢! 咱先捋捋这魔幻的时间线,简直像是精心算计好的剧本!2019年12月法院判了刑,没过多久李某就怀孕了,2020年12月直接申请监外执行;等到2021年12月监外执行到期,家乡法院刚要收监,好家伙,她又怀上了,2022年9月再次获准监外执行;2024年2月法院又要收监,她第三次怀孕“续命”,6月继续监外执行;2025年7月收监通知又来了,她8月就第四次提出怀孕申请,经重庆一中院诊断确认后,检察院还建议继续监外执行,2025年11月法院专门公示这事,现在公示期过了,到底怎么处理还没个准信! 这操作真的太让人膈应了!《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孕妇可以监外执行,初衷是保护胎儿和婴儿的权益,体现司法的人道主义,可到了李某这儿,完全变成了钻法律空子的工具!四年四次怀孕,每次都赶在“收监节点”前怀上,说这是巧合谁信啊?律师都说了,连续“卡点”怀孕、没有实际抚养意愿,这些都是认定恶意规避刑罚的关键依据,李某这波操作,简直是把“恶意逃避”写在了脸上! 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行为可不是个例!之前山西晋城有个陈红,诈骗获刑5年,4年连生3个孩子还不亲自抚养,最后被检察监督收监;四川开江的郎某贩毒获刑,两次怀孕逃避收监,后来也被依法收监了,还有乌鲁木齐的曾某,更是夸张到10年14次声称怀孕,直到2015年才被收监 !这些案例都说明,一旦让“恶意怀孕避刑”成了风气,法律的尊严何在?那些乖乖伏法的罪犯又该怎么想? 咱再说说核心问题:法律的人道主义不是纵容罪恶的挡箭牌!李某被判有期徒刑,肯定是犯了值得惩罚的罪行,受害者的权益还没得到抚慰,她倒好,靠着一次次怀孕逍遥法外。更关键的是,这种反复怀孕的行为,真的是为了孩子吗?我看未必!如果真的在乎孩子,怎么会把生育当成逃避惩罚的手段?万一她只是生了不养,或者甚至用“代孕”“送养后再孕”的方式钻空子(律师也说了要打击这种行为),那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律师也明确说了,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得核查清楚生育的真实性、孩子的抚养情况,还要防止虚假怀孕证明,要是查明是恶意规避刑罚,完全可以依法收监,甚至暂停刑期计算。这一点真的太重要了!法律既要讲人道主义,更要讲公平正义,不能让好人受委屈,更不能让坏人钻空子。要是谁都学着李某这招,犯了罪就靠怀孕逃避惩罚,那社会秩序还不乱套了? 在我看来,李某这事必须查到底!得好好核实她这四次怀孕的具体情况:孩子的生父是谁?是不是真的由她亲自抚养?有没有存在送养、代孕这种违规操作?如果查明确实是恶意规避刑罚,那就该果断收监执行,不能再让她继续钻空子。不然以后只会有更多人效仿,法律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 说到底,司法的温度应该给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人,而不是给心存侥幸、践踏法律的罪犯。李某这四年四次怀孕避刑的操作,已经严重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大家愤怒的不是法律对孕妇的保护,而是这种明显的钻空子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出明确结果,查明真相,依法处理,既维护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也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你们觉得李某这种情况算不算恶意规避刑罚?应该怎么处理才合理? 来源于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