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月1日起,针对校园欺凌的处理,发生了一些政策变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新修订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面对校园欺凌,每个学校都有“报告与处置”的双重法定义务。 这说明,一旦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必须依法上报,必须由公安机关介入,并协同进行处理。 学校不能将校园欺凌进行内部消化,更不能瞒报、迟报等,否则,学校领导将面临行政处分,学校也难辞其咎。 学校如果瞒报或处置不当,而导致伤害扩大,那么,学校及相关人员还将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存在销毁证据、威胁证人等,还将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