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男子在银行存了6张存单,共计18万存款。谁知出了一场意外,男子还没来得

蜜蜂说社 2025-12-31 23:46:42

浙江海宁,男子在银行存了6张存单,共计18万存款。谁知出了一场意外,男子还没来得及交代后事便去世了。家属拿着存单去银行取钱,可银行柜员却以“缺乏有效公证文书、其妻子身份信息存疑”为由,拒绝办理取款业务。男子的家属多次来银行协商无果,愤而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李某自结婚以来,随着孩子出生、父母年迈,生活的压力与日俱增。 为了能增加收入,李某只能选择背井离乡,去城里打工。 李某不怕吃苦更不怕累,一个月30天,李某从来舍不得请假休息。 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李某从牙缝里省,从生活费里抠,在2014年到2019年这5年的时间里,硬生生的攒了18万的存款,共分成了6张存单存进了银行。 这一笔钱,李某打算拿出来一部分用于老房子的修缮,一部分留着给孩子上学,剩下的一部分,他打算留给妻子。 妻子跟着他这么多年,一天好日子都没享受过,对于妻子,李某心中有愧。 谁知天不遂人愿,一场意外夺去了李某的生命,他还没来得及交代后事便去世了。 对于李某的家人来说,李某走了之后,这个家算是彻底的垮了,尤其是李某的妻子,几乎每日以泪洗面。 斯人已去,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走下去。李某的妻子调整好情绪准备重新开始。 就在她整理李某遗物的时候,意外发现了李某留下的那6张存单,一时间妻子情绪失控,这可是丈夫辛苦多年积攒下来的。 有了这笔钱,往后的日子就能轻松一些了。 可是让妻子没想到的是,她带着相关的证明去银行准备把钱取出来,谁知柜员再看到各项资料之后,竟然不给她办理取款业务。 要想办理取款,必须要去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另外,李某妻子的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与结婚证上的信息不相符。 可是李某的家属却认为就是银行故意刁难她们,遂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留在银行的18万存款,属于其合法的遗产。由于李某因意外去世未留下任何的遗嘱,其父母、妻子、孩子均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这笔遗产。 银行有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义务,尤其是存款人去世,其继承人取款时候,本着对存款人资金安全的角度考虑,有权对继承人各项资料进行审查。 不过法院认为,虽然李某妻子身份信息不一致,不过当地村委、派出所均可以证明其妻子就是李某的合法配偶。 综上法院判决,银行在宣判后10日内,配合李某家属办理取款业务。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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