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财产生意全给二女儿,养老时却被三姐妹踢皮球!法院判决太解气 都说养儿防老,可江苏镇江王老先生夫妇的遭遇,却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两口这辈子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三女儿嫁得远,二女儿招了上门女婿,一直守在身边。想着老了还得靠跟前这个,老两口掏心掏肺,把自己经营一辈子的生意,直接交给了二女儿一家。平日里,他们也没闲着,买菜做饭,带外孙,把二女儿的小家照顾得妥妥帖帖。 可岁月不饶人,两位老人如今疾病缠身,需要长期吃药治疗。那点老本早花光了,每月就靠200多块养老金,日子过得紧巴巴。他们自然想到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二女儿。 没想到,这次二女儿不乐意了:“我两个姐姐也是爹妈养的,凭什么就我一人出钱?”一句话,把皮球踢给了远嫁的姐姐们。 老两口只好把大女儿、小女儿叫回来商量。一听要出钱,两个女儿也委屈上了:“好处全让老二占了,钱她拿了,孩子你们带了,现在养老倒想起我们了?”一家人吵来吵去,就是谈不拢。心寒的老人,一纸诉状把三个亲生女儿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会怎么判? 三个女儿在庭上各有各的理,但法律讲的是理,更是情。法官明确指出: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没得商量!不能因为父母把财产给了谁,谁就可以不养。两个外嫁女儿“没拿好处就不养老”的说法,法律上站不住脚。 但法官的判决,也充满了人情味的“公平”。法院认为,二女儿长期和父母生活,继承了生意,享受了父母最多的照料,理应在赡养上多出力。 最终,法院拍板: 二女儿每月付500元赡养费,大女儿、小女儿每月各付150元;老人今后的医疗费,二女儿承担一半,两个姐姐各承担四分之一。 这个判决,既让所有人都承担了责任,又让“得多者多劳”的道理落了地,被很多网友称赞“公道”! 这件事也给所有家庭提了个醒:父母的爱或许会有偏爱,但子女的孝心不应有条件。家产分配可以商量,但赡养的责任,是为人子女永远不能推脱的底线。 您觉得,这个判决公平吗?如果换作是您,会怎么做? 来源:根据江苏省镇江市法院真实案例及《民法典》相关条款梳理。
